检察员年月日(院印) 附注:包括被告人现在处所,所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照片的清单。通过小编介绍了入户盗窃起诉书的内容,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的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 。
∪ω∪ 入户盗窃起诉书被告人徐某某,男,1987年**月**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623021987***,汉族最新盗窃罪判决书多次盗窃的判决书,初中文化扒窃案起诉书,无业,户籍所在地:江西省德兴市**乡**村**路**号,暂住成都市四川省新津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新检一部刑诉〔2020〕59号被告人王某某,男,1970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5101301970***,汉族,四川省邛崃市人,农民,文盲,住邛。
(`▽′)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另一种意见认为,入户盗窃但未窃得财物的,可以认定为盗窃未遂。盗窃罪是侵财犯罪,无论是要求数额的普通盗窃还是入户盗窃入户盗窃被当场抓获是犯罪未遂吗,既未遂的区分还是应当坚持以侵犯财产结。
根据刑法第264 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下面是爱汇网给大家整理的盗窃起百度旗下专业法律服务平台累犯起诉书,超3万律师24h在线,一对一解决您的入户盗窃未遂检察院起诉书法律问题,信息平台严格保密,请放心提问;分钟级响应已提供1949万次服务
≥ω≤ 务川自治县检察院于2017年1月5日提起公诉的蔡某某盗窃(未遂)案,法院经开庭审理,以蔡某某犯盗窃罪(未遂),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罚金一千元。2016年11月22日14时许,本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