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在对加盟合同进行判断时,不能仅以合同名称进行判断,要对合同中约定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分析,如果合同满足以上三个基本特征,则该合同可认定为特。[导读]: 王志宇律师,长春特许经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
委托代理人:王剑峰,吉林瀛春律师事务所 律师。 审理经过 原告徐福洪与被告长春市中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全公司)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依。1.2018年,全国法院审理并公开的“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共计2034件,较2017年2640件略有下降(有可能是受案件上传数据的影响)。 2.从地域分布来看,当前特许经营。
导读:特许经营合同纠纷主要有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知识产权)的企业(即特许人,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即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王志宇律师,长春特许经营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吉林宇中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
特许经营律师|被特许人维权诉讼策略的选择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属于知识产权案件,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被特许人在维权过程中,诉讼策略的选择将会直接影响案件的胜败,必须慎重对待。本文。文| 韩飞 汇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 2007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