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是什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二)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一、车祸责任和保险有关系么 《道交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
如何计算医疗事故赔偿数额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一、医疗事故鉴定时效能否中断所谓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这 里的法定事由是指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 称为时效的暂停。我国法...
【裁判要旨】王传宝的交通违法行为虽然未直接造成被害人魏某当场死亡的后果,但为随后周艳明的碾轧行为创造了条件,并最终导致魏某死亡的危害后果发生。王传宝的交通违法行为与魏某的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符合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处罚情节。【案情】2018年4月14日22时许,被告人王传宝喝酒后驾驶皖F×××××号小型轿车,沿濉溪县X022线由南向北行驶至30KM+430M韩村镇马店村路段时,与被害...
A借B的车辆,与C、D、E、F、G、H相约一起在C家中喝酒。当天晚上,H驾驶该车,内载E、F二人,沿108国道由东向西行驶时,因驾驶人H醉酒、超速且操作不当,撞在了路南的行道树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E当场死亡,F受伤后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车辆受损,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H应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E、F无责任。H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该案在审理阶段,经该地道路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
交通事故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1)一般规则:即谁主张,谁举证。是指交通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不能够提出证据或者该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例如:在一起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提出自己曾在某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5000元,但由于某种原因,致使该医疗票据遗失,且无法在医院补回,则该当事人就可...
出现医疗事故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一、协商解决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首先要采取的就是这个维权手段,因为这个方式程序简单,处理起来速度快,而且一旦达成协议,医疗机构的赔偿也会非常迅速。《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采取这种方式进行维权的,快捷,迅速是优点,但是也存在几个问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零零四年四月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吗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交通事故逃逸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以此作为判...
肇事逃逸未构成犯罪会被通缉吗 通缉是针对于犯罪人员的,自己并没有构成犯罪不会被通缉。 通缉是公安机关对在逃的犯罪分子通令缉捕的紧急侦查措施。通缉的对象包括罪该逮捕尚未拘留、逮捕时逃跑的和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两种情况。通缉的形式是向有关地区发布通缉令。由县以上公安机关发布,超出自己管辖地区范围的通缉令,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将被通缉人捕捉归案的法律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
关键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据救济途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制定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 实践中,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它是公安机...
交通肇事逃逸责任认定 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对于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解释》第4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
原告王-汉(化名)、崔-尼(化名)夫妇诉称:2005年8月14日,因孩子发烧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A庄村委开办的卫生所治疗,该所医生陈某在未问清孩子有无过敏史的情况下,盲目使用头孢曲松纳药注射,致使孩子出现强烈过敏反应。此间,医生陈某既未采取有效抢救措施,亦未及时向120急诊求助,致使孩子死亡。请求法院依法判令A庄村委、该村卫生所和医生陈某三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767.57元、尸检费1000元、丧葬...
一、开车撞死碰瓷的人会有什么后果要依据要承担的责任而定,如果撞人者承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
交通肇事民政有救助吗交通肇事是可以申请救助的,但是要给证明的。主要是侵权人赔偿,民政部门属于社会救助机关只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人提供社会救助,交通事故成了植物人不是法定的救助条件。如果侵权责任人赔偿到位,提供了相应的生活保障或者其亲属具备自担能力也不一定符合民政的救助条件。如查因此成为特困户生活无法维持时,可以向民政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或特困救助金。...
一、办理机动车年审预约的条件: (一)已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摩托车不需预约。 (二)允许在车辆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或满后任一天内提出申请。车辆检验有效期可查看您的机动车行驶证副本。(如您的车辆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11月,则您可以从2013年9月1日起申请网上预约机动车年审服务)。(机动车行驶证样版) (三)涉及该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已处理完毕。 二、预约的时间范围:...
医疗过错的类别有哪些医疗损害责任是指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2)医疗产品责任纠纷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改变了审判实践中长期采取的过错推定的原则。在责任性质上,医疗损害责任是一种替代责任,由医疗机构对其医务人员给患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