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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务责任分割有什么原则

一、怎么认定共同债务呢? 1、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的理解与认定。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支付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从事双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娱体育活动所负的债务;婚前一方贷款购置的住房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物的,为购置财物所负的债务;以及其他发生在日常生活中的应由双方共同负担的债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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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分为哪些情况?

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但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除了孩子抚养权之外,大家最关心的就是离婚财产的分割,但是往往因为各种原因会导致财产分割不均,当事人当时可能未明确感知,事后想想发现有问题,想要重新进行财产分割,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如下情况能重新分割财产: 1、对自愿离婚协议书反悔的,可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当事人在履行财产分割协议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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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编婚姻家庭道德规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建立良好的家庭作风,发扬家庭美德,注重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诚,互相尊重,互相关心;家庭成员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本文是关于婚姻家庭伦理合法化的。这是一项倡导条款,反映了中国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实施的以德治国战略。其宗旨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庭教育和家庭作风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强家庭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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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中女方请求离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在我国,结婚自由,离婚也是如此,男女双方只要自愿,可以共同到民政机构办理离婚登记,在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后(如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只待离婚冷静期(30天)过后再行前往确认即可。 但如果是诉讼离婚,需要的条件就多一些。诉讼离婚,女方如果作为原告的话,必须证明自己与男方的感情已经破裂,并且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证明夫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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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征爱情的钻戒,离婚后该何去何从?法官:属女方个人财产!

当前钻戒已经成为年轻人婚礼的标配,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更是迎合了众多女性对爱情的期盼,男方也乐于以此来表达自己对爱情的忠贞。但当感情走向尽头的时候,价值不菲的钻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离婚,钻戒应怎样分割?案情回顾黄某与邹某系自由恋爱认识,于2016年10月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未生育子女。双方婚前感情尚可,婚后因邹某查出患有严重疾病,黄某家认为邹某有意隐瞒病情,两个家庭产生矛盾导致二人感情出现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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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再婚家庭中的继承纠纷

导读遗产继承,简单的四个字,却酝酿着无数复杂的家庭纠纷。由于继承纠纷引发的矛盾,造成父母与子女关系淡漠,同胞兄弟姐妹对簿公堂,亲情遭受着一次又一次的考验……继女要求继承继母房屋有无依据继母死亡,继女却与亲生父亲对簿公堂,要求继承继母的遗产,分割父亲名下的房屋。看起来颇为令人费解的案情,究竟隐藏着哪些法律问题?原告何珊系被告何立铭的女儿,何立铭与何珊继母张芳于1990年登记结婚,时年何珊11岁。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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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升值,增值部分离婚时另一方是否有权分割

 【分歧】 【评析】  小编认同观点一,原因如下。  一、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和18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和生产、经营的收益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财产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依法分割。而夫妻一方婚前取得的财产属个人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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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来了:离婚后又复婚,财产怎么分?|转需

作者:汤颖怡律师,来源微信公号:广东成说律师事务所每当客户来咨询假离婚买房或通过离婚达到某种目的的可行性时,律师只能苦口婆心地跟客户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法律风险,在法律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说法,所有依法在民政部门办理的结婚登记、离婚登记手续,就是真结婚、真离婚,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实践中比较常见的纠纷涉及结婚、离婚、复婚、再离婚各个期间所得财产如何进行分割。▌典型案例冯先生与李小姐夫妻双方婚后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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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赡养的义务?

生父母和生子女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不因生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是全社会的共识。 但随着重组婚姻、重组家庭愈来愈多,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引起了极大的社会争议,那便是生父母与继父母离婚后,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还有赡养义务? 案例一:2002年8月18日,张三与张宁登记结婚。婚后,张宁与前夫之子小五(11岁)亦随张三、张宁二人共同生活。2018年4月11日,张三与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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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成真分手,分割财产约定是否有效?

张三与李四于1995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一子,现均已成年。 张三、李四于2016年签署《说明》,内容如下:张三、李四去办理离婚手续是为了方便甲区的某房屋出售,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不做分割,属于共同财产。 次日,双方又签订《协议书》,内容如下:甲区的某房屋为张三、李四共同财产;以该房屋售房款新购的乙区某房屋也为张三、李四共同所有。签订该《协议书》当日,双方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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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

在婚姻家庭类案件中,子女抚养权一直是一个焦点问题,有的夫妻双方因为血脉亲情均主张子女应归属自己抚养,也有的夫妻双方因为疾病或经济状况等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均主张子女应归属对方抚养。 一、程序角度 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涉及到抚养权的案由主要有三个:一是离婚纠纷;二是同居关系纠纷下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三是抚养纠纷下的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离婚纠纷目的在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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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离婚要怎样离婚?

我国离婚率一路飙升,越来越多的人一言不合就离婚,最高的地区离婚率已超过70%。 分居满两年是否就视为自动离婚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部门领取离婚证或者由法院判决离婚,并不存在自动离婚的情形。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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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书的约定要怎么办?

对于离婚协议书的履行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是说,由于履行协议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协议是在当事人无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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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协议之财产分割条款可否撤销

【案情】张某(女)与王某(男)系夫妻,2004 年1月28日,双方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王某婚前购买的某小区房屋一套归张某所有。离婚后王某即搬出该房,离婚协议中其他事项均履行完毕。后因王某拒绝将上述房屋产权过户给张某,张某遂于2013年7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王某履行离婚协议,将约定房屋过户给原告。被告王某辩称该房屋系其婚前个人财产,自己目前经济困难,无其他房屋可住,要求撤销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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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处理 婚前债务离婚时该如何承担

一、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处理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与一方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相对应的。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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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探望权如何保护?明确约定很重要!

离婚不仅涉及夫妻财产分割还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未能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而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出现非抚养方探望子女遭拒的情形导致矛盾激化甚至对簿公堂探望权该如何行使请看下面的案例案情回顾梁某(男)和黄某某(女)于2015年9月登记结婚,2017年生育婚生女小梁。2018年10月,双方由于感情不合登记离婚,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婚生女小梁由女方黄某某抚养,男方梁某每月给付抚养费人民币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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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离婚协议中对不动产的分割,不得侵害其他共有人的利益

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的夫妻会在离婚时订立离婚协议,约定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但并不是离婚协议中所有的约定都是有效的。【案情回顾】晓琳和阿成本是已携手走过10多年风雨的夫妻,还育有一女,可两人终究没能熬过日常琐碎的争吵,于2017年9月登记离婚。关于房产,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位于秀洲区王店镇某处三底三层半楼房中的一层和三层归晓琳所有,二层和四楼的半层归阿成所有;六间平房租金归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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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离婚时如何争夺子女抚养权?

离婚时,对子女的监护权归属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只要男性和女性都能证明自己比其他人更适合抚养孩子,他们就更有可能获得监护权。 作为一名女性,如果她想赢得孩子的监护权,她可以从什么角度出发? 1.儿童年龄 法律规定,离婚后,2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因此,这是女性争取子女监护权的一大优势。只要他们的孩子在2岁以下,他们通常会争取孩子的监护权,除非他们患有严重疾病和其他特殊情况。 2.拥有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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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隐瞒病史孕后复发,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

婚后一段时间,丈夫突然发现妻子的精神有些异样,通过医院就诊报告丈夫了解到,妻子婚前曾经患有精神分裂症,并在婚前隐瞒了病史。丈夫无法接受现实,将已经怀孕两个月的妻子诉至法院,要求宣告婚姻无效,或者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房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这桩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也不符合离婚的条件,故驳回丈夫一切诉讼要求。妻子精神疾病复发被诉离婚2016年初,张先生与李女士在工厂打工时相识并恋爱,不到半年二人就办理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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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平等之家事代理

所谓家事即家庭事务。在婚姻关系里,夫妻基于对彼此的信任而走到了一起,这同时也意味着让渡了一些权利给对方,生活中不可能要求每笔家事交易都征得夫妻另一方的认可和同意。 家事代理权也就此而生,但是另一方面,家事交易也应当有其自己的边界,当夫妻中一方在未经对方许可之下进行的家事交易可能会影响到对方的利益,同时也会涉及到第三人的权益是否会受损,那么关于家事代理权的概念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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