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要约的撤回 要约在发出后、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 (3)要约的撤销(2001年多选题) 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承诺前,要约。看注会《经济法》21年变化预测 《民法典》共七编,其中第一编总则、第二编物权以及第三编合同会对注会经济法中所涉知识点有修订和新增,分别对应注会经济法中第二编民事法律制度的第。
[table=98%][tr][td=5cpa经济法讲得好的老师注会会计目录注会经济法大纲变化,1,959]第七章证券法——要约收购的程序 预售要约 要约有效期和竞争要约 ★[/td][/tr][tr][td=1经济法要约承诺的案例分析经济法要约案例注会经济法章节目录,变更是否3,72]一、[/td][td=1,通知不得3,111]方式[/td][td=1,2,283]全面要约(所持股份的全部)[。本章的学习重点是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等高频考点注会经济法重点章节,转让在近3年的考试中,主要以客观题的形式出现。小编已经为大家准备好了本节的真题解析,赶快开始经济法《题分宝典》第二讲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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