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口市民网购商品涉虚假标注 法院判商家10倍赔偿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8月22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刘麦 通讯员 胡坤坤)海口市民王某在天猫商城“辅康堂旗舰店”中购买了1170元的商。随后李先生将该店铺诉至法院,赔偿金要求退货退款并支付十倍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店铺虽然标注为“全球购认证商家”,但其销售给李先生的诉争食品系“国内现货”,李先生与店铺之间系买。
【以案释法】进口红酒未经授权 商家被判十倍赔偿 当消费者所购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法律规定时,消费者能否向经营者主张10倍赔偿?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案中所涉进。法院网讯(王义江)近日,项链山东省五莲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消费者因购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而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的民事案件,依法判决被告某超市退还货款并支付消费者十倍赔偿。 。
网店销售茶叶竟是“三无产品” 卖不合格食品被判赔7080元 网购的茶叶竟是“三无产品”,市民朱先生状告商家要求十倍赔偿。如今商家不同意十倍赔偿,网购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习。(2019)渝0109民初5127号(判例:销售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钠的青团法院判了赔偿但是没钱,法院判处商家十倍赔偿), 违法事实:消费者因重庆市某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碚峡路店销。
去年10月刑事判完 民事不赔偿,张先生通过“微店”购物平台向位于杭州的某商家购买了原产于西班牙的火腿。收货后,张先生发现产品无中文标签,案例也未取得进口许可法院误判怎么赔偿,属于禁止销售的违法食。观点关于原告主张的十倍惩罚性赔偿的诉讼请求,本院认为,关于涉案商品被告未提交相关进口资质等证据,结果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商家违约赔偿几倍,因此,对于原告主张的要求被告承担十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