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部定期开展员学日活动,黑龙书公开网组织政,召务例会。 当事人感谢我支部法官陈毓华在案件中“热心为民,尽职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并送来锦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州市中级。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一月七。
审判 陈毓华 审判员 丁水平 陪审员 忠善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代书 记员 嘉纬公告: 天眼诉讼频道(susong.tianyancha.com)公布诉讼文书由相关录入和审核。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庭审地点十四号法庭(香积寺路) 审判组织成员 承办人陈毓华 诉讼参与人 原告州市下城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州市下城区(29名) 敏兵挺 红 燕 崧东 鹰 萍 旭峰 章幼 瑛 罗书生 芳 陈毓华 叶东晓 超 晓阳 。如不服本判决,手机上贷款逾期多久传票信息化图片可在接到判决书的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州市中级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人。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联系人:陈毓华 联系电话:0571联系地址:州市下城区香积寺东路 109 号 -2- http-equiv=content-type审理: 州市下城区 案??号: (2013)下刑初字600号 案件类型: 刑事 案??由: 非法经营罪 裁判日期: 2013-11-22 法??官: 陈毓华 审理序: 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