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律关系是指由行调整的,在行政主体行使职权时与相对方形成的一种行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行律关系三要素: 主体行律关系的概念行律关系是指,行政主体(管理一方)、行政相对人(被管理一方)。 。行律关系的产生可分成潜在的产生与实际的产生两种形态.两者产生的条件是不的:前者是指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什么情况,就应适应规定的行律关系模式;后进是指在一种。
文档息 文档编号: 文-05JFAK(自定义文件编号) 文档名称: 行律关系的产生与实现.doc 文档格式: Word (*.doc行律关系,吃中华鲟违法可编辑) 文档字数: 17160 字,(不统计页头页脚。行律关系的产生,是指行律关系主体及其权利义务的实际构成。行律关系的变更,是指行律关系的主体、内容或客体发生了变化。行律关系的消灭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