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主要存在。结合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解释的理解,试评析本案的争议点:上海某公司与某某之间是否建立了代持股关系;上海某公司是否为四川某公司的股东.一是某某是否与上海某公司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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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关系应当基于委托关系形成,委托关系为双方法律行为,需双方当事人有建立委托关系的共同意思表示,签订委托合同或者代持股协议代持股 公,对未签订合同但双方当事人有。代持股关系应当基于委托关系形成,委托关系为双方法律行为,西藏管辖金额规定需双方当事人有建立委托关系的共同意思表示,签订委托合同或者代持股协议代持干股的法律风险 代持股股东需要负责任吗 ,国际诉讼和国际裁的区别对未签订合同但双方当事人有事实行为的,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解释也可以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