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分摊面积,找谁解决律师怎么收费?

2023-06-06 00:12发布

房屋买卖纠纷分摊面积,找谁解决律师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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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回答
张雁名
1楼-- · 2023-06-06 10:23
1,看合同有无约定,有约按约2,若合同到期以后仍继续使用房屋,房东也无异议,则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改为不定期,那么在房屋拆迁时如损害了租客的合法利益,那么可以获得合法的赔偿3,若合同到期,明确约定不再续签,那么在合同到期时,租赁关系结束,就不存在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五条 外商投资企业使用土地的,适用本法;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杨婕
2楼-- · 2023-06-06 10:28
1.原房主与卖方,您与卖方的买卖协议,如果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及其他无效事由,均为有效。2.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您与卖方签订了合同,存在合同法律关系,但您与原房主未签订过合同,不存在合同法律关系,故您只能根据您与卖方的合同中争议解决途径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然,该合同的履行涉及到了第三人即原房主的利益,所以可以申请追加原房主为第三人参加仲裁。3.代位权的行使仅限于纯粹的财产权利,您的请求是要求对方履行过户的义务,不是纯粹的金钱债务关系,故不能直接行使代为权。4.建议您依据您与卖方的有效合同起诉卖方,督促卖方履行义务;或者您与卖方、原房主就此事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确定由原房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欧羽
3楼-- · 2023-06-06 10:36
具体要看双方签订的租房合同是如何签订的。如果具备冰箱和空调决定你是否租用房屋,可以要求退租,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七条 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是,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黄传惕
4楼-- · 2023-06-06 10:39
根据您陈述的事实,不能认定是他姐姐把房子转租给他,事实上从法律上讲应该是他姐姐与他共同承租您的房子,合同尚未到期,建议您还是跟承租人协商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李晓宇
5楼-- · 2023-06-06 10:40
租期满时双方按约定结算租金、交验租赁物等,若一方不履行义务或怠于行使权利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租赁物已实际交还房主,房主未及时提出异议,事后再提出各种问题属于无理取闹,可以不予理睬。房主对自家房屋内财物应尽保护义务,在你交付后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房主自负。建议你不必为此事纠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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