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麻烦您帮我看看这问题走法律程序走得通吗?情况:在餐饮行

2023-06-06 21:19发布

您好,麻烦您帮我看看这问题走法律程序走得通吗?情况:在餐饮行业工作8天,其中包含试用期3天,现在要辞职,不允许走,走就不给工资,招聘到人就放我们走。 (招聘人说我们不地道,平时辞职都得提前一个月讲清楚,而我们这提前两天说,不允许辞职。但请假期间,他们工作繁忙,叫帮忙就立马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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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周春富
1楼-- · 2023-06-06 21:35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没有提前通知或提前天数不足够,建议互相协商理解,可以缓几天,但公司不应该克扣工资,如果公司认为你离职造成损失的话,必须有证据证明是因为你离职造成的,否则没有理由克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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