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想提升学历,于2021年9月10日从网上了解到深圳粤冠教育

2023-06-06 14:21发布

因想提升学历,于2021年9月10日从网上了解到深圳粤冠教育这家机构并报读了自考本科课程学费4880,于当天支付了学费。后面觉得不合适,在未签署对方给的合同下于第二天提出了退费诉求,对方不予受理,几天后对方却告知已在我报名时就给开了课程。但是我有在提出退费诉求的时候就告知对方不要给我开办课程,现在却用这个理由给我拒绝退费,这样合理吗?请问我能要求全额退费吗?对方的合同中有退费条约需扣学费的30%,我没有签合同该履行合同被扣除这个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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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回答
徐鑫
1楼-- · 2023-06-06 14:27
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事实上已经成立了培训服务关系。您在次日提出退费,对方拒绝退费的理由并不充分,关于退费扣学费30%的约定欠缺合理性,您可以向有关教育部门投诉,如果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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