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 被告:合肥市瑶海区见星鲜花店,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

2023-08-02 17:12发布

原告: 被告:合肥市瑶海区见星鲜花店,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濉溪东路99号侨康苑云龙公寓 105-205。 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赔偿损失(电影票 81 元),3倍商品价格(168 元)赔偿我 (504元),共 585 元整,并诚恳道歉 事实与理由:经营者拒不履行合同约定 我提前预定的五月二十的情人节鲜花,到指定送达时间一直没有送达 ,联系商家一直没有回复,事情也没有任何处理,造成情感纠纷和经济损失 ,因等待商家处理,预定的电影票超出时间,直接损失 81元,原定吃饭地点人满无法就餐,特殊节日,鲜花有特殊意义,欺骗消费者态度恶劣 诉讼请求不明确被驳回了,怎么写呀?
友情提示: 此问题已得到解决,问题已经关闭,关闭后问题禁止继续编辑,回答。
该问题目前已经被作者或者管理员关闭, 无法添加新回复
1条回答
杨子祯
1楼-- · 2023-08-02 17:58
你好,需要跟你了解详细情况,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给你指导

相关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