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民间借贷案件逾期利息如何计算
[案例]以具体案例为例:
原告李某与被告薛某原是朋友关系。2009年11月10日,被告薛某向原告李某借款人民币1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2个月,月息1.5%。
借款到期后,被告薛某未能按时偿还本息,原告多次催收未果。
原审法院于2011年4月10日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定期利息300元,并按月利率2.25%支付15个月逾期利息3375元,即225元,共计13675元。
[不同意]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逾期利息如何计算。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逾期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月息1.5%计算,15个月的逾期利息为2250元。故应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元。
第二种意见: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合同当事人的逾期付款利息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按约定利率上浮30%-50%计算。原告要求被告每月支付2.25%的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故应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3675元。
第三种意见:逾期利息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在合同双方约定的1.5%利率基础上上浮30%-50%。但原告要求被告每月支付2.25%的逾期利息,是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多。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6个月以内的基准利率为每年4.86%,即每月。四次应该是1.62%。超过此限额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支持,即被告应按月利率1.62%支付逾期利息。故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2730元。
[评价判断]
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是一种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双方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息均有约定。
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6个月以内的金融贷款年利率为4.86%,原告与被告双方约定的1.5%的月利率均未超过该利率的4倍,故该借贷关系中约定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最大的争议在于逾期利息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合同当事人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3]251号通知》第三条规定:“逾期贷款罚息利率由现行的每日2.1 ‰的利率改为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加30%-50%。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原与被告约定的月贷款利率为1.5%,原告可根据此约定将贷款利率上浮50%,即月利率为2.25%。
观点中有三个谬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纠纷案件的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的四倍。
超过这个限度,超出的部门利益就不受保护。
“本案2.25%的月逾期利率已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月基准利率的4倍,即1.62%,超过4倍利率的部分不予支持。【/br/】这里需要明确一点:逾期付款利息不是单纯的利息,被告逾期付款属于违约行为,被告应当通过支付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从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的用词不难看出,逾期利息属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不再仅仅是利息性质,更多的是惩罚性。因此,他们不再受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4倍的限制,超出部分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逾期利息是逾期违约金,可以免除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四倍。本案应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3675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计算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14〕8号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计算,包括一般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加倍的部分。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能确定支付利息的,不予计算。
双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双倍部分债务利息=除债务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以外的货币债务× 1.75 ‰的一日×迟延履行期。
第二条债务加倍部分的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分期履行的,从每个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履行期限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三条债务加倍部分的利息计算至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之日;被执行人分次履行的,债务相应加倍部分的利息计算至每次履行完毕之日。
人民法院分配或者提取存款、收入、股息、红利等财产的。对被执行人,债务相应加倍部分的利息计算至划拨提取之日;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或者以实物抵债被执行人财产的,计算至交易裁定或者抵债裁定生效之日;人民法院以其他方式变更被执行人财产价格的,计算至财产变更完毕之日。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因被执行人申请中止或者暂停,再审中止执行的,债务加倍部分的利息不予计算。
第四条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应当先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货币债务,再清偿债务双倍部分的利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以外币支付的,执行期间对债务部分每日按外币的1.75 ‰计付利息,但申请执行人主张以人民币计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债务加倍部分的利息以人民币计算的,应当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外币折算或者套期保值为人民币后再计算。
外币折算或套期保值为人民币的,按照部分债务利息加倍之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外币中间价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当日人民币对境内银行外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按照该外币在境内银行与国际外汇市场的汇率和人民币对美元的中间价计算。
第六条在执行循环程序中,原申请执行人迟延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本解释的规定承担双倍部分债务利息。
第七条本解释施行时尚未完全履行的货币债务,本解释施行前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照以前的规定计算;实施后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本解释计算。
本解释施行前本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在原决定的宽限期内,贷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如果超过宽限期,将支付双倍罚息。
继续计息,按你的合同加罚息。
追问:8次能到银行吗?不会的。
以1993年3月1日《储蓄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界。 (一)《条例》实施前存入的定期储蓄存款,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上调,仍实行分段计息。在原定存期内如遇利率调高,其利息分段计算,调整日前按原利率计息,从调整日起按原定存期的调整后利率计息。利率调低时,在原定存期内仍按原定利率计息。提前支取时按实际存期相应档次的利率计息。逾期支取的部分,以《条例》生效日为界,之前的逾期部分仍按原存款所定利率计息,若逾期期间内遇利率调整,则实行分段计息;之后的逾期部分,按支取日营业机构的活期执行利率计付利息。 (二)《......
(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
法院判给的利息记入财务费用科目;执行费用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124253财务费用28944营业外支出2195贷:银行存款155392会计分录是指一项经济业务记载其借贷账户及其金额的记录。会计分录由三个要素组成:借贷方向、对应科目(账户)名称、应计金额。根据涉及的账户数量,分为简单会计分录和复合会计分录。简单会计分录是指只涉及一个科目借方和另一个科目贷方的会计分录,即一个借方和一个贷方的会计分录;复合会计分录是指由两个以上(不含两个)对应账户组成的会计分录,即一贷多贷、一贷多......
先从对方考虑,对方收到利息收入,不能开具正规发票。这不属于应税服务或货物,但对方要开具从税务局购买的付款收据(一般企业用,很多企业不用,因为不好买,严格控制)。对于你们公司来说,收到发票就无法办理,白收条担心税务局检查。所以你只能要求对方开...
在合同违约中,逾期付款是最为常见的。 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时间起点相对比较容易确定,应当自债务人违约之日起计算。在当事人无约定的情况下,经权利人催告后,自催告或宽展期届满之次日起债务人须支付利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1)记帐符号:借、贷。(2)帐户结构:将所有帐户的左方定为借方,右方定为贷方,并用一方登记增加数,一方登记减少数。其中,资产类、成本类和损益支出类帐户用借方登记增加数,贷方登记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和损益收人类帐户用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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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短期借款财务费用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现金贷款利息怎么记会计科目贷款利息一般按季支付,只有少数银行是按月支付的(如华夏),所以一般应按月计提贷款利息。每月末计提贷款利息时: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预提费用-贷款利息-××银行季...
贷款利息逾期90天后,计入表外利息,表外利息计算并产生复利的我做手工账,写记帐凭证,收到银行存款 利息90元,怎么写会计分录?希望有人帮我详细的讲解一下,谢谢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
逾期贷款应入的会计分录为: 借:逾期贷款 贷: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取得借款的核算(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 ; 第二,借款利息的核算; 第三...
支付延期,又不是不支付,以后还是要支付的。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应该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银行会计的贷款业务习题,题如下。到期利息和逾期利息怎么算?分录怎么做?好难学请高人指点!!!= =楼下是随便复制的你当然看不懂...计算量繁杂还要写逾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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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逾期滞纳金是指当贷款人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还款,导致贷款逾期后需要支付的罚款。对于贷款逾期的滞纳金,会计人员需要做出相应的分录进行记录,以确保公司财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下面是贷款逾期滞纳金会计分录的步骤: 1. 首先需要确认贷款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