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生效后,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或一年期贷款利率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包括一般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加倍部分。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能确定支付利息的,不予计算。
双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双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以外的货币债务× 1.75 ×履行迟延期限。
延伸信息:
案例:2015年2月,下岗职工朱某以借款人身份与沁阳某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沁阳市再就业办作为担保人。
2015年2月10日,沁阳市再就业办及信用担保人李与借款人朱某签订反担保合同,三方分别签字盖章。
2015年2月11日,沁阳某银行与朱、沁阳市再就业办签订个人担保借款合同。
作为配偶,朱的丈夫余也签字确认。
上述三份合同签订后,沁阳某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于2015年2月12日向朱某贷款80000元,合同约定还款日为2016年2月10日。
逾期后,朱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2016年9月9日,沁阳市再就业办按合同约定偿还了朱尚未偿还的本金59,995.35元及利息3,124.64元,共计63,112元。
之后,沁阳市再就业办诉至法院,要求朱等人退赔63112元。
2018年3月28日,沁阳法院判决被告朱偿还原告沁阳市再就业办63112元及利息,余、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三名被执行人没有自觉履行。沁阳市再就业办于2018年7月2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参考来源:中国法院网:沁阳:政府补贴创业“老赖”夫妇被执行死刑。
答????????????????民间借贷案件逾期利息如何计算
[案例]以具体案例为例:
原告李某与被告薛某原是朋友关系。2009年11月10日,被告薛某向原告李某借款人民币10000元,并出具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2个月,月息1.5%。
借款到期后,被告薛某未能按时偿还本息,原告多次催收未果。
原审法院于2011年4月10日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定期利息300元,并按月利率2.25%支付15个月逾期利息3375元,即225元,共计13675元。
[不同意]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逾期利息如何计算。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逾期利息按照合同约定的月息1.5%计算,15个月的逾期利息为2250元。故应判决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元。
第二种意见: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合同当事人的逾期付款利息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按约定利率上浮30%-50%计算。原告要求被告每月支付2.25%的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故应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3675元。
第三种意见:逾期利息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在合同双方约定的1.5%利率基础上上浮30%-50%。但原告要求被告每月支付2.25%的逾期利息,是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息的4倍多。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6个月以内的基准利率为每年4.86%,即每月。四次应该是1.62%。超过此限额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支持,即被告应按月利率1.62%支付逾期利息。故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2730元。
[评价判断]
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
本案中,原告与被告之间是一种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双方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及利息均有约定。
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6个月以内的金融贷款年利率为4.86%,原告与被告双方约定的1.5%的月利率均未超过该利率的4倍,故该借贷关系中约定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最大的争议在于逾期利息的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合同当事人未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逾期贷款罚息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
《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3]251号通知》第三条规定:“逾期贷款罚息利率由现行的每日2.1 ‰的利率改为借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加30%-50%。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原与被告约定的月贷款利率为1.5%,原告可根据此约定将贷款利率上浮50%,即月利率为2.25%。
观点中有三个谬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纠纷案件的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的四倍。
超过这个限度,超出的部门利益就不受保护。
“本案2.25%的月逾期利率已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月基准利率的4倍,即1.62%,超过4倍利率的部分不予支持。【/br/】这里需要明确一点:逾期付款利息不是单纯的利息,被告逾期付款属于违约行为,被告应当通过支付逾期利息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从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8号”批复中的用词不难看出,逾期利息属于逾期付款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不再仅仅是利息性质,更多的是惩罚性。因此,他们不再受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4倍的限制,超出部分应予支持。
综上所述,民间借贷逾期利息是逾期违约金,可以免除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四倍。本案应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3675元。
在原决定的宽限期内,贷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如果超过宽限期,将支付双倍罚息。
利息计算为货币债务× 1.75 ×延迟履行期,利息为640.23元。计算方法如下:
40650*0.000175*90(三个月按90天计)≈640.23
法律依据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按照民事
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生效法律文书未能确定支付利息的,不予计算。
双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双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一般债务利息以外的货币债务× 1.75 ×履行迟延期限。
延伸信息:
延迟履行利息支付案:
二十年前,谭在过马路时被王驾驶的面包车撞倒,导致头部受伤。当晚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院判决,王某需赔偿谭某父母及子女各项经济损失63000余元。
然而,多年来,王始终未履行判决,法院也未能找到其财产线索。
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时隔20年,王得知利息已达15万余元。
最终,经通州法院调解,王支付本息共计15万元。
据悉,事故发生时,谭家有60岁的父母,8岁的儿子和4岁的女儿。
家庭突然失去了精神和经济上的支撑,全家陷入悲痛之中。
为了抚养孩子,谭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赔偿。
通州法院通过诉讼,最终判决王赔偿谭某父母及子女死亡赔偿金、抚养费、子女抚养费共计63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王仍未履行义务。
二十年过去了,通州法院的执行法官始终没有放弃对王财产线索的寻找。
终于在这一年,法官发现王的银行存款有5万多元,于是迅速采取强制措施。
不出所料,王发现自己的银行存款被冻结,第一时间联系法院交钱。
我以为根据判决,6万多元就可以结案了。
但是没那么简单。虽然本金只有6万多元,但据法院计算,延迟履行的利息高达15万元。
参考来源:人民网-20年补偿,利息不超过本金。法院调解达成了总额为1英镑的和解协议
延期利息按约定或不低于当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对于信用卡透支者,理应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严格依照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标准执行,银行方面一定会主张以当初双方签订的合同为依据,但以银行单方面的格式条款为依据,往往是高额违约金,一般难以得到法庭的支持。其实关于利息,这只是民事方面的纠纷,但你恶意透支极有可能本来属于民事纠纷的案子转化为刑事案件。 请注意:如果银行已经多次催讨,而你有意躲避,银行可以随时报警,这事就麻烦了!特别是这种钱,你根本就赖不掉的,对你自己人生影响太大,对你小孩的影响更大,将来从事公务都会受影响的。个人建议:认真对待,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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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啥原因起诉的,按起诉的款项记入相应的科目。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贷相应的科目。
如果对方还没有申请执行的话,恐怕不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和对方沟通确定执行款交付问题,而且还可以避免承担执行费用。但如果对方已经申请执行,那么你完全可以将款项交给执行局。
展开全部 应该不能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吧! 得找到当时造成损失的款项,再回补: 做当期或者到期应收账款。
按正常销售收入记呀,从法院汇来的钱是法院强制执行的结果,不改变货款的性质,就如同直接从你的客户手里收款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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