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离婚户口男方不给怎么办

2023-06-06 09:46发布

男女离婚户口男方不给怎么办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福建省为例,因离婚需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子女户口迁移、分户等户口变动手续的,由申请人提交离婚证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公安派出所予以受理其户口变动手续。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户口管理规范》: 第一百七十二条 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者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致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的一方进行说服教育;教育无效的,书面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告知5个工作日后仍不提交《居民户口簿》的,公安派出所可以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告知书》,按照下列情形办理: (一)因家庭矛盾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予以受理其《居民身份证》的申、换、补领手续; (二)因离婚需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分户等户口变动手续的,由申请人提交离婚证书(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等材料,公安派出所予以受理其户口变动手续; (三)因家庭矛盾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办理结婚登记、购房、诉讼等其他社会活动的,公安派出所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内容的《居民户口簿》,并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中注明相关情况。 参考福建省浦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c.gov.cn/cms/html/gaj/2015-08-05/288679604.html

男方不给钱不给房要离婚怎么办

您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者妻的所有合法财产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老婆需要用钱,只要用途合法,老公应该在经济能力可以承受的范围内给予。至于离婚还是不离婚,要看你们的夫妻感情破裂了没有。如果夫妻感情破裂了,可以离婚。  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

离婚女方未迁户口到男方(女方离婚户口迁移手续,男方不给户口)

已经离异了,女方户口还在男方户口本上,女方也不迁走她的户口的情况下,在目前这种户籍制度下,只要带着离婚文件和户口本,到户籍登记部门进行夫妻关系的更改就可以了。 我国法律在结婚和离婚时的户籍办理,都没有明确规定。结婚时不要求把男女的户口并到一处,离婚时也没有规定必须迁移分户。离婚已成为法律事实,户口在一起也不会给双方生活造成影响。 在法律方面,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是没有影响的。如果男方打算再婚,只要凭离婚证就可以办理了,因为他以前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了。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程序的......

离婚了男方想分户怎么办

一、拿上你的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和户口簿,如果他不给,凭借你手上的离婚证、身份证、法院判决书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就可以办理了。 二、离婚后分户申请的条件 1、除夫妻双方户口不能分立外,原家庭户成员分开生活的,可以分立家庭户 2、在原家庭户住所外,新建(购)住房的成年人,可以分立家庭户 由于要求分户的男女是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或者拿到了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因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如果房子已经分给或判给了一方,另一方就需要把户口迁移出来,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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