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纠纷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合同纠纷起诉地点如何确定?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被告住所地,原告自立案之日起方可上法院起诉。2、被告经常居住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原告、被告住所地均无法确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原告住所地不在原告住所地的,原告经常居住地距离被告住所地的距离超过150公里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距离500公里以内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5、原告住所地在被告住所地之外的,原告经常居住地距离被告住所地的距离超过150公里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距离500公里以内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辖区的人民法院管辖。
6、原告住所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7、被告住所地属于原告住所地且合同履行地已在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到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8、被告住所地不属于原告住所地的,原告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原告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原告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9、被告住所地距离原告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与被告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原告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10、法院或法官有权调解。
谁可以随便调解?11、本案并未发生法律效力,原告、被告均不享有行使调解权。本案经法院裁定宣告调解无效或调解有效或调解不成的,原告、被告有权根据事实和法律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依照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给付了货币或者其他财产的,应当返还原物。12、人民法院不得对合同的履行发生歧视。13、履行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先履行义务,另一方后履行义务,合同成立后履行义务的一方先履行义务,另一方后履行义务的合同。
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合同的履行发生歧视。14、上述规定只适用于夫妻,未登记的合同如果自始没有发生效力或对方无过错的,一般应当撤销。新婚姻法为何要取消?15、婚姻法的合同法规定: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在合同有效期间,债权人能够要求该不履行合同义务一方补偿债务,债务人也未履行债务,依照《合同法》应当返还不履行合同义务一方的债务。16、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债权人找到债务人,提出该债务已经履行不了的无效申请。
一般法院都会认为申请人没有提供证据,或者申请人未履行债务,一般做免责。17、司法实践中的情况是,诉讼的债权人只能是一方,不得至两人及以上或不少于三方。
民事起诉地点如何确定--事先协商确定事先协商是指当事人通过了解诉讼的诉讼地点确定原则而达成的。由于涉及的时间及案件事项较多,一般在立案前即已经同所有者达成约定,并且主要法院在办理民事起诉状及其他案件审理中,都会通过行政裁定或司法调解调解所涉及的事项达成共识,所以在此建议起诉时同存在该条款。否则,对于诉讼过程中客观事实的举证会存在瑕疵,同时还会加大起诉的难度。
民事起诉地点的确定要注意什么--让当事人明确起诉地点确定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共同事实,即起诉人所举证据应包括实体经济权利利益损害及待主张权利侵权方举证时实体上有共同被告。但在实践当中,多数当事人在选择起诉地点时未有意识到要照顾可能存在的空隙。二是合法公民的诉讼请求权,要确定起诉人不得公然干涉、推诿、拒不执行请求权。而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起诉行为适用的法律应为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应受到妨碍、侵犯。因此,对于实际受到侵害而主张权利的当事人,应当是待其不诉后再提起民事诉讼,也即当事人应当注意保留证据,就自己不诉时可以主张的权利提出解决诉讼请求。民事起诉地点的确定要注意什么--向法院申请开庭前传真申请书《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开庭前传真。
”根据以上规定,应当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在开庭前一个月向法院申请开庭前传真。开庭前传真应当说明事由及起诉状副本的具体内容、原告当事人等基本情况及证据材料、起诉状的送达地址、传真号码及时间等内容。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必须通知法院检察院对案件的开庭时间做出回复,至迟不得超过二十日。相关法律规定第一百五十八条:“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在人民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对人民检察院的起诉决定不服的,按照下列顺序申请再审:(一)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再审的;(二)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再审的;(三)原审人民法院认为需要再审的。”第一百五十九条:“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作出的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再审决定不服的,依法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并在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再审决定。
原审人民法院不受理申请复议的,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申请。”如果所在地有立案庭可以将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材料递交到立案庭,待受理后法院再统一提交至法院受理。人民法院立案庭核实起诉状副本后会继续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如果申请人没有立案意向,可以将案件受理后书面告知立案庭。如果起诉状副本所涉及的证据不齐。
借条起诉地点如何确定
借条起诉地点如何确定?随着各地民间借贷的持续升温,催收无论是在法律环境还是借贷的实践中,成为越来越主要的环节,也带动了催收的市场经济效益和商业化效益。为了提高正规化、规范化,无论是法院还是社会上人均都有大量催收行为,从事互联网借贷催收的催收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发展的初期阶段,许多没有互联网经验的“野生法盲”就想到了“建个网站”,会打电话到借款人手机上进行催收,这样就方便多了,但万一被投诉违法或被骗骗呢?还有更搞笑的,说给他打电话,直接就是“赶紧还钱”,往往也会造成因为这样的投诉造成他误以为是他还款不能,从而造成诉讼的损失,且即使是会对他造成“实质性损失”,这种后果法律规定下,也需要双方进行举证。所以今天我们要给大家分享一个交易全程电话录音的妙用,这样大家就可以把这个事情进行记录保存,就可以为后期去法院诉讼提供依据,将诉讼风险降到最低,提高诉讼成功率。从业8年以来,我主要从事建筑工程领域的法律服务,从事建筑工程法律服务工作时间较长,见过的案件案例众多,在这里对“交易全程电话录音的妙用”这个话题进行简单探讨。
首先,交易全程电话录音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可以作为证据来提交给法院,从而促使法院认定诉讼结果。法院审理工程领域案件,证据是核心。其实很多案件没有能够立案,往往是因为证据不足,存在被认定非法证据,无法引起法院的重视,而一旦认定是非法证据,可能会给借款人带来不利的影响,同时也给执行法院带来不利影响。尤其在现在的市场经济下,民间借贷屡禁不止,一旦借款人真的与出借人上诉,那么出借人就极有可能拿到其手中的转账截图等在内的无形财产。那么作为这样的房产投资理财项目,让借款人把证据提供给法院,就可以让法院直接将借款人与出借人合同关系变更到法院处,这样法院作为审理案件的主体,就不需要与借款人私下交往,提供高达10-20万的结案证明;也不需要借款人聘请律师代理,法院会协助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合同关系,这样就可以较少律师收费。
举例:某个某建筑工程领域项目,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合同要求出借10万,要求获得房产。你可以说我在某工程建设公司与某政府对某某项目实际参与项目建设或者对某项目专门进行了某某资金投入,让法院相信我的收款是真实的项目,这样法院就认为某建筑工程部分项目收款收据是真实存在的。在民间借贷纠纷或者工程领域应用到,起诉某机构不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可以把某个网站的工程项目工程人员联系方式等提供给法院,法院在立案阶段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