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 一、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 1.矿山井下作业; 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3.每小时负重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公斤的作业。 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劳动范围:? 1.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的冷水作业;? 2.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的低温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的高处作业。? 三、女职工在......
1.关于女职工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女职工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如下: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1]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训。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目前我国企业在用工方面实际上对于女性仍有一定的歧视,女职工在例假期间,或者由于生育、哺乳等方面的原因相对于男职工需要更多的假期,不能高强度的工作,为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劳动保护法关于女职工的规定有哪些?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哪些?瑞律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法规。 一、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
1.有关法规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有何具体规定 国务院于1988年6月28日通过、同年7月21日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
国务院于1988年6月28日通过、同年7月21日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作了如下具体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2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2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
1.关于女职工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女职工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如下: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1]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
1.山东省济南市产假法律法规怎么规定的 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法律规定:《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9号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
第一条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