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播污秽物品立案标准是向他人传播300到600人次以上的,造成社会恶劣影响的,或者浏览数量已经达到一定标准的情形下都已经涉嫌犯罪。但传播污秽物品在没有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也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治安拘留和罚款的,构成犯罪,一般的量刑也是三年以下。...
指导案例1444号周菊清传播淫秽物品案——为推销合法产品而利用淫秽物品招揽顾客的行为,能否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周菊清,女,1987年×月×日出生。2018年6月1日被取保候审。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菊清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向江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周菊清对指控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江山市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2016年底,被告人周菊清在微信上结识郑雪琴(另案处理),后随郑雪琴在微信上售卖男性保健品。2017年初,周菊清从郑雪琴的微信群内学到通过在微信群内发淫秽......
黑龙江科技大学阶梯教室内一对情侣发生性关系的视频被广泛传播。根据目前新闻报道的事实分析,该不雅视频的传播者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了【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本罪名入罪不需要以牟利为目的,故其较易达到入罪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向他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
一、微信传播秽视频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微信传播秽视频涉嫌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具体的量刑规定如下: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向他人传播三百至六百人次以上的; (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海外网11月11日电据韩联社报道,11日,韩国N号房创建人文亨旭(音译)终审获刑34年,N号房主犯赵博士的共犯姜勋终审获刑15年。 N号房创建人文亨旭 文亨旭年仅25岁,被捕时正在读大学。2018年起,他涉嫌创建N号...
概念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法第363条第1款),是指以牟...
概念 传播淫秽物品罪(刑法第364条第1款),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
朋友们经常晚上在宿舍浏览色情网站,邀请我们一起观看。最近,我看到一则新闻,有人因为浏览色情网站而被警方逮捕。我们都很害怕。浏览色情网站违法吗? 浏览色情网站是否违法,需要根据你朋友的具体浏览行为来判断。除下列情况外,个人浏览色情网站不一定...
1.关于黄色法律的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
概念 走私淫秽物品罪,是指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手机等网络移动的普及,淫秽电子信息犯罪案件的数量居高不下,且不断呈现出新形式、新特点。 为适应新形势,有效打击和遏制淫秽电子信息犯罪,在刑事规范层面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