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需要提供详细的材料,现暂分几种情形回复如下:
一是,如果您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方也仅仅起诉您要求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会判决由您来承担民事责任。您承担责任后,可以请求其他的发起人分担,人民法院会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法院会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如果也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法院会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二是,如果您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但是合同相对方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如果证据确凿的,法院一般也会支持,届时需按判决书来执行。如果您在承担责任后发现自己多承担了,也可以按上述的分担原则来办。
三是,如果公司没有成立是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造成的,您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主张自己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法院会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四、如果您是以设立中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由于该公司最后并没有成立,不是适格的被告,合同相对方或者债权人将会以您或者其他发起人作为被告来起诉,法院判决后最终的承担比例与原则如上所述。具体的,您也可以参阅后附关联法条。 关联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第二条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公司贷款还不上,股东没钱出资需要的责任如下:1、按照《公司法》解释3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2、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
我国公司法中对连带责任的规定,大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公司内部的连带责任,二是公司外部的连带责任。 一、公司内部的连带责任 1.股东出资不足的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
连带责任是指除了自己所应负的责任外还需要对其他人的行为负责任的一种责任形式。要求责任承担人对事件负有整体责任。虽然可以对其他责任人进行追偿,但是需要承担的风险还是很大的。 一、股东出资不实、欠缴出资,其他...
在公司无法偿还债务时,可以查看是否出现公司内部的连带责任情况,即股东、发起人对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具体为四种情况:股东出资不足的连带责任、股东抽逃出资对公司的连带责任、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后对公司的连带责任...
裁判要旨 案例索引 争议焦点 裁判意见 最高院认为:2012年6月7日,交行湖南省分行(乙方)与担保公司(甲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乙方及其所辖分支机构之间的担保、再担保业务合作,甲方担保责任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552条新增了债务加入的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
公司设立过程中未获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注册,那么公司设立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应如何承担? 律师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公司因故未成立,发起人应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
3个月的逾期会冻结卡片,银行的流程如下1、法务部通知你还款2、公安机关发限期还款通知3、检察机关核算金额4、起诉,由法院判决,执行你的个人财产!判刑信用卡逾期银行可以联系家人吗?银行可以联系被写为紧急联系人的家人。一般在持卡人没有失联的情况...
1.工商局依职权注销公司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一节 设 立 第二节 组织机构 第三节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
01裁判要旨债务加入下承担人的债务,是与原债务并立的自己债务;而保证债务则为保证他人的债务,是附属于主债务的债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故,在当事人意思表示不明时,应斟酌具体情事综合判断,如主要为原债务人的利益而为承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