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解除合同么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以上法律规定的含义有三点: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
2、经催告后过了三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的,购房者取得合同解除权。
就是说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是第一开发商延迟交房;第二经过催告;第三催告后满三个月仍未交房。
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
在此一年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地丧失了解除权(当然以其它理由如严重质量问题而解除合同的除外)。
并且,如果在购房者取得解除权后,开发商有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的,则解除权的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以上规定中,两个催告和两个三个月的规定应当区分清楚,一为购房者催告开发商交房,一为开发商催告购房者行使解除权;一为购房者催告后经过三个月取得解除权,一为开发商催告后购房者的解除权有效期缩短为三个月。
鉴于以上的规定,在开发商延迟交房时,不管购房者是不是真的准备解除合同,都应当在开发商延迟交房后立即发函催告,一是在开发商迟迟不能交付房屋时采取的一个应对举措;二是催告后可解除合同对开发商也是一种压力。
催告最好以快递等可保留凭证的方式进行。
在没有催告的情况下,开发商长期拖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依合同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应当是不可以的,催告是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二、开发商延期交房要赔偿么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违约金、赔偿损失、解除合同可同时主张吗?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较高,发生纠纷诉诸司法后,开发商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如果合同中约定的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过低,购房者可以请求增加,法院会支持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以上规定可知,合同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不能同时适用,可择一较高者适用。
购房者选择解除合同的,能否再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要求赔偿损失?可以。
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基本都是对违约造成一方损失的补偿,解除合同后,一方仍然会存在损失,至少会发生购房款利息的损失,该损失应当补偿,因此解除合同和违约赔偿可以同时主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在任何情况下根据“契约自由”原则,法律尊重当事人的自主约定,并不禁止合同双方约定比三个月更长或更短的容忍期限(催告并给予宽限期是依据民法通则的“诚实信用”原则,本着维护合同稳定性的立法精神,在一方轻微违约、并不影响达到实质性的合同目的的情况下,法律对守约方必须给予违约方必要容忍的要求)。
而若没有约定时,方须按法律规定执行即:三个月的起算是以买受人的催告为前提,若买受人无法证明已经就交房问题向出卖人发出了有效的催告,则该三个月的时限计算将难以启动。
经崔告后三个月仍未交付的、可以解除合同。
虽然当事人约定逾期交房不解除合同,但如果存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的,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
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对此类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购房人在遇到此类情况时有两条路可以走。
第一,等到开发商交房时通过法律途径索取赔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合同中未约定逾期交房赔偿的,可根据同期、同地段商品房租金价格申请开发商赔偿。
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例如,贷款期间的利息),还可以另行申请其他赔偿。
另外,购房人在开发商逾期交房时可以自行通知开发商交房时间,逾期不交,购房人可以申请解除购房合同。
造成的损失,也将由开发商承担。
开发商称因政府文件停工三个月,自然的交房就延期,这种理由显然不成成为开发商免责的理由。
开发商只有在符合合同明确约定的几种事由才可以延期交房,故经合理催告后,你可以解除合同。
但是解除合同是应该谨慎行使,建议你还是咨或综合各方面因素考虑。
根据合同法规定,只有当一方当事人有重大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
因此,当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时,一般来说购房者并不能马上解除合同,但是如果在宽限期限过后,开发商仍不能交房,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而且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所交的首付款和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还有就是要看你合同里有没有这一条的注明。
1、交房时间是在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里有明确的约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购房合同里的具体约定时间。
2、如果开发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话,开发商属于违约行为。
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就是民事诉讼状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开放商违约,逾期交房,要么承担违约金至交房止要么退房事实与理由简单以下格式网上有,搜一下房子逾期交房超过60日,我要解除合同,起诉请律师需要多少钱逾期交房仅是违约不能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前提是开发商构成根本性的违约。逾期只能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90天,合同规定我可以解除合同。我没有进行过催告,现在发解除合同通知书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表达的就是一个意思,但劳动者要看清楚,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如果是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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