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合同纠纷除了主要管辖和特别管辖外,一般由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不明,被告住所地难以确定的,也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本案中,李灿向A市的西区、北区和南区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他所居住的东区法院提起诉讼。
被起诉的人很多。可以直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搜索。很多都是可以及时偿还的。信誉好了以后跑金融业务就方便多了。
法律处置一般指法律程序,多为诉讼程序。
先找证据。
一般来说,法院只看中间的证据和法官。作为原告,没有证据是不行的。
如果没有欠条,可以尝试收集证据,比如给他打电话还钱,然后电话录音。
然后,要注意行动的限制。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即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如果超过两年,很难起诉。最后,如果金额不大,也不需要走法律程序。
说实话,中国的法律程序不是很干净
具体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谢谢大家!望采纳
法律上处置一般是指法律程序,多以诉讼程序为主。首先要寻找证据。一般来说法院只看证据,居中裁判,作为原告你没有证据是不行的。如果没有借条,可以尝试取证,比如打电话问他还钱,然后电话录音。然后要注意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犯起2年内,即,债务到期后2年内起诉才有效,如果超过2年就难以起诉最后提醒一下,如果钱的数额不大,就没必要走法律程序。说实话,中国法律程序也没多干净 具体的你可以到律师所咨询一下 谢谢!望采纳别人欠我钱不还,被我起诉至法院,法院判我胜诉。但是被告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多的数不胜数 不过没有公开审判的刑事诉讼一般都会判有期徒刑3-5年...
您所说的公家是指谁啊,是行政机关还是单位啊,我也起诉过行政机关那叫行政诉讼,很难打的,有赢有输的,对您没用,得看个案情况啊欠钱不还起诉以后,债务人败诉以后,可能受到什么判决没有败诉胜诉之说。因为不属于违法案件(只是民事诉求),法院也只能判限期还钱(如立有协议,或许追加利息,最大可能是要求约定还钱之日起计算利息),如果限期之后依旧不还,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客户欠钱不还,起诉无效,怎么办个人债务纠纷如何起诉:(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
亲戚借走了我父母的钱不还,我可以起诉吗可以说起诉的但是必须用力的父母的名义这个事情首先和你没有关系的
我国民诉法规定,初级别管辖和特殊管辖外,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履行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合同履行地不明,被告住所地难以确定,也可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本案例中李某可向A市西区、北区、南区法院起诉,也可向自己住所地东区法院起诉。刘欠钱不还,我...
1.给钱需要借条和凭证;2、人民法院在审理借款纠纷案件时,一般要求原告提供书面文件,在没有书面文件的情况下,原告可以在没有第三人在场的情况下将证明案件事实的录音作为证据;3.案外人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4.《关于人民法院...
带着证据去法院起诉注意诉讼时效欠钱不还如果要起诉的话什么样的程序啊?1、写起诉状(格式如下),到被告基层法院去起诉,当然要身份证以及诉讼费;;民事起诉状;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被...
判决A还钱 执行时责令C将承包费用交到法院 清偿B的欠款刘欠钱不还,我于今年1月份去吉林昌邑法院起诉,并对刘的工资卡你想要说什么,工资卡可以注销重新办理,你应该请求法院判决,该被告单位按月将该被告的工资划入你的账号。欠钱不还案例你现在没有权...
民事起诉状(适用民间借贷) 原告:李*,男,196*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慈溪市浒山街道***幢***室,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胡**,男,19**年*月**日出生...
你找的什么好律师啊,发个律师函就要800啊。你的标的这么小完全要自己诉讼的,其实就算起诉赢了,如何执行也存在问题的。建议走其他的途径吧。
(1)借条的复印件当然是书证,它是靠借条上的文字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如果物品是依据本身所具备的特性(如形状,大小,颜色等)则算作物证,如刑事案件中的头发等。(2)法院驳回诉讼请求是正确的,类似借条复印件的复印资料要独立成为定案证据,首先得...
欠款起诉书格式原告:XXX、女、1978年02月18日、汉族、小学文化、个体、住址:_____________。被告:XXX、男、1980年01月19日、汉族、中专、工作单位:__________、职业:_____、住址:_________...
如果他未成年的话可以要求他的监护人还,如果已经成年那就不能要求他家人还了。起诉的话法院也只是要求他还而已,不还的可以要求法院执行其财产,如果无财产的,你们只能另外协商拟定还款方式,可以让法院做个见证朋友欠钱不还,但借条也没写还日期,但他也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