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法院。
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被执行人所在地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立案或直接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
或借款支付地法院提起诉讼。
实在不行就找媒体…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为被告的原则,即除非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否则将在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比如你在苏州,你起诉的人在南京,你需要去南京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基层人民法院是县、区人民法院。
准备好的材料就是诉状和证据。
还需要身份证复印件。
向对方所住的区法院起诉。欠账不还法院起诉流程 欠账不还法院的起诉流程大概如下: (1)准备起诉的材料,收集证据,如:起诉状、双方的身份证或工商登记资料,借条、借据、借款合同、转款凭证。起诉状及证据材料需根据被告的人数再加1的数量准备。 (2)确定管辖的法院或仲裁委: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则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3)在法院立案后缴纳诉讼费,法院将起诉资料送达给被告,给被告举证期、答辩期,排期开庭,法院开庭审理,然后调解或判决结案。 提醒在法院审理阶段,法官一般会对原、被告双方进行......
您好,欠款为一般民事纠纷,诉讼时效是两年。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
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但是给你说句实话吧,数目不高犯不着打官司,你打官司人家更不给你了。毕竟执行厅也是人不是神,而且基本上申请强制执行还需要你提供很多资料。慢慢拖着要一要吧、凡事都讲究个信用,不过现在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有欠条,老板欠钱不还,应该通过什么部门起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展开全部 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案,向对方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法院起诉。《民诉法》规定的民事诉讼管辖地: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
催收如果知道你的资料是正常的啊,催收虽然都是外包人员,但是也是算是银行工作人员,你要是投诉他们态度差可以去投诉,但是还款本来就是义务啊,现在还是赶紧去还款,银行的钱是那么好欠的啊,再拖拖可能就起诉你了,如果已经催收了,那应该已经是人民银行的...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案,向对方所在地的区、县、县级市法院起诉。《民诉法》规定的民事诉讼管辖地: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
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如果借款人与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解决纠纷的管辖法院或者发生纠纷后,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债权...
可以走民事诉讼,但是说实话,数量不高也没必要打官司,更别说打官司了。毕竟执行局是人不是神,申请强制执行基本上需要你提供很多资料。慢慢来自讨苦吃,凡事讲究信用,但现在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欠钱要怎么起诉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展开全部 欠钱不还可以先与对方协商,约定分期还款。协商不成需要通过诉讼解决. 去法院起诉立案需要有原告身份证明,起诉状,并预交案件受理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查到借款人的身份证号码,到法院起诉,进行公告送达。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冻结借款人资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 保全和先予执行1、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
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但是给你说句实话吧,数目不高犯不着打官司,你打官司人家更不给你了。毕竟执行厅也是人不是神,而且基本上申请强制执行还需要你提供很多资料。慢慢拖着要一要吧、凡事都讲究个信用,不过现在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想问一下别人欠我钱应该...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在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户籍所在的居住地,公民户籍所在地,是指公民的长期户口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