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条是你拥有债权的一个证明,等到男方有能力归还时,你可以拿着欠条到法院去要求给付债务。
有了欠条你们之间就是债权债务关系了。
规范借条 规范借条范本首页我保留最初版,下面是修改后的借条范本。借条范本我保留最初版,下面是修改后的借条范本。借条范本(修改)文字借条今收到甲公司出具的2014年1月4日借款银行存款证明,上面载明贷款人注册银行名称为:某某银行。借款人开户行为:某某银行。银行存款证明可以写银行帐单,或网上查询的银行转账记录。 但银行存款和最近三年的纳税证明的存款明细不准备印证的话,无法作为证明,借款人只要提供书面借款合同即可。因为借条毕竟只是一式两份的证明合同,不是合同,借款时无法提供对应......
可以。普通的借贷关系与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影响不大,就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夫妻一方用于个人事务,都应视为双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该协议有效,双方应按借款协议履行。 1、民法通则》 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第九十条 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
可以参考如下范本 起诉状 原告:XX女19XX年X月XX日生个体业者 住址:市XX街XXX号 被告:XX男19XX年X月XX日生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财产辽GTXXXX出租车的出卖款总计120000元。 事实与理由 本案原、被告双方于XXXX年X月XX日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辽GTXXXX出租车从事经营活动。 后感情不和准备协议离婚,因原、被告双方均愿意保留该车的所有权,故在离婚时未能就该车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当时该车由被告占有使用。 原、被告于XXXX年X月XX......

可以参考如下范本 起诉状 原告:XX女19XX年X月XX日生个体业者 住址:市XX街XXX号 被告:XX男19XX年X月XX日生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财产辽GTXXXX出租车的出卖款总计120000元。 事实与理由 本案原、被...
离婚财产分割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
财产分割协议,即分产契约,是共同财产共有人之间就各所有人应获财产份额进行分割,或者部分所有人从共同财产中分出自己的份额时所订立的文书。 财产分割协议须经共同财产共有人协商一致后方能订立,一般由代书人代书,并由见证人在场证明。 财产...
财产分割协议范本及其注意事项有哪些财产分割协议范本财产分割协议书男方:XX,汉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女方:XXX,满族,X年X月X日生,住址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协议双方已于XXXX...
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协商一致后共同书写。 离婚协议书1(仅供参考) 男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女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双方...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书范本离婚财产分割起诉状原告:xx,女,19xx年x月xx日生,个体业者住址:市xx街xxx号被告:xx,男,19xx年x月xx日生诉讼请求:请求依法分割原、被告共同财产辽GTxxxx出租车的出卖款总计120000元。事...
婚前同居随着生活的变化逐渐被人们所接受。一部分人试婚走向了婚姻的殿堂,一部分却因为种种原因分道扬镳。在分手时,有的情侣达成一致,决定签订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怎么写,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范本是什么。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
法院离婚,法院自然会审查当事人的财产状况。在审判,不少当事人因不了解共有财产状况拖延了庭审,甚至造成二次开庭,增加了自己的诉累,也影响了法院的办案效率。所以,到法院离婚,制作财产清单很有必要。离婚财产清单应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房产情况;2...
可以将夫妻双方列入被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外人借款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债权人知晓债务人与其配偶之间就个人债务问题形成了夫妻财产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