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案情2015年3月16日,张某向人社局提出申请,以其在金化集团公司车间因工作原因所患精神分裂症及导致的割腕伤及烧伤申请认定工伤。2015年4月17日,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决定不予认定工伤。张某不服,向兰州中院起诉,该院作出判决,以人社局对张某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在适用法律上没有适用具体条款,该行为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为由,判决撤销并重做。人社局于2015年12月24日对申请人张某重新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张某不服,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本案诉讼。一审意见张某原......
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2019)冀10行终182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19号。法定代表人张维真,局长。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雷新宇,女,满族,1967年7月3日出生,住河北省三河市。雷新宇诉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一案,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服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2019)冀1003行初23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判决认定,根据《工伤......
闫熙诉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认定工伤案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确定不影响工伤认定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行审判委员会2017年第22次会议讨论通过) 【关键词】 工伤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举证责任 【裁判要点】 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成因及责任认定无法确定,仅出具事故证明时,工伤认定部门不能以事故责任无法确定为由,不予认定工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一)项、第(二)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

文︱陈元,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典型案例】张三用李四的身份证应聘某公司并办理了入职,公司以李四的身份信息办理了社会保险。有一天,张三在工作中发生了工伤。问:1、张三和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2、张三的工伤如何理赔?【裁判规...
吴一刀是贵州达顺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向经理杨逍申请更换岗位被拒后愤而辞职。后因工作及生活诸多不顺,便产生将杨逍杀死的念头。张玲在公司任车间运行电脑机台组长,与吴一刀无怨无仇。2018年8月18日上午9时许,张玲在上班期间口头向备料科...
李小何系上海某货运代理公司员工。2012年7月3日,李小何工作时间为6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不需要上班。上午9时50分许,李小何未经请假离开工作岗位,骑助动车至固山路亲戚家接儿子,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交警认定,李小何对事故负...
当事人入职时已经超过退休年龄,工作中晕倒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热射病),因工伤认定事宜打了7次官司,其中劳动关系认定历经仲裁、一审、二审、再审,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北京高院于2021年11月4日作出裁定,请看案例:案件...
裁判摘要: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无其他车辆、行人参与的单车事故,不论是否存在道路通行条件差或天气影响等外部因素,最终必然归结到该职工自身驾驶方法是否得当,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判 决 书...
裁判要旨王某到达篮球场这一事发地点系以为学生指导论文为目的,是其履行工作职务的行为,因而事发地点应认定为工作岗位。王某到达事发地点后,因学生未到而在事发地点就地参与篮球活动,边打篮球边等学生,并未中止为学生指导论文的进程,不影响工作任务的完...
李映系青岛某美容院员工。2015年10月30日,公司与广州某国际旅行社签订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1日的泰国曼谷芭提雅6天5晚的出境旅游组团合同。2016年1月10日下午,李映在旅途期间乘坐大巴车去下一个景点时,因道路不平坦车辆...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管国君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关于是否为工作时间,午间就餐是劳动者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求行为,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故管国君在单位不提供午餐的情况下回家就餐属于工作时间内;关于是否为工作岗位,管国君就...
案号:(2020)渝01行终548号基本事实:张某系甲公司员工,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岗位为销售,工作地点为重庆。2019年5月16日,甲公司督导黄某组织公司部分店铺优秀员工前往璧山区枫香湖儿童公园开展团建活动,活动可邀请家人参加,活...
张青山系山东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14年1月20日下午下班后,张青山和同事一起去老牌菜馆参加车间工会组织的年会活动,当晚20时许车间年会活动结束。之后,张青山等八个平时关系不错的同事,又去明清街博山庄聚会,22时许聚会结束后,张青山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