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以下简称“《执行和解规定》”)的规定,执行和解协议是指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的,依法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主体、履行标的、期限、地点和方式等内容的和解协议。 在司法实践中,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协商达成以物抵债和解协议的情形屡见不鲜,但以物抵债和解协议有可能存在恶意串通而逃避债务的情形,可能侵害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相关法规对当事人私下达......
编者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七条的规定,合法贷款包括自营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三种,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关于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的界定,在此推送两则最高院案例的主要裁判意见,这两则案例的裁判时间分别作出于2016年6月27日和2016年6月20日,前后间隔期限极短,但从裁判观点来看却存在明显的......
对该类民事案件的执行,有人认为,民事调解书是法律文书,依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物权发生了转移。但笔者对此持不同观点。 首先,在诉讼程序中,用以物抵债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存在诸多弊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调解必须双方自愿,且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当事人规避法律、手拉手到法院调解,在调解协议中用以物抵债的方式规避其他债权人行使权利,法官对该协议的合法性无法审查,又因民事调解书不具有公示的效果,其他债权人因不知情其权利有可能受到损害。此种协议的达成破坏了法律的公正性和民事调解书确定性。 ......
对该类民事案件的执行,有人认为,民事调解书是法律文书,依据《物权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物权发生了转移。但笔者对此持不同观点。 首先,在诉讼程序中,用以物抵债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存在诸多弊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调解必须双方自愿,且调解协议内容...
第一次流拍即可以物抵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不申请以该次拍卖所定保留价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也就是说...
2月23日最高院发布的《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和解规定》),将于2018年3月1日开始施行。《执行和解规定》共20个条文,重点解决以下五方面问题,其中之一就是明确不得依据和解协议出具以物抵债裁定,这样规定的主要理由是:...
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
作者 | 李舒,唐青林来源|法客帝国【最高人民法院判例】执行程序中法院对当事人以物抵债合意出具的裁定书损害到第三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撤销裁判要旨:当事人协商以物抵债是一种私法行为,属于执行和解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应主动审查执行当事人抵债...
裁判要旨:当事人协商以物抵债是一种私法行为,属于执行和解的一种形式,人民法院应主动审查执行当事人抵债行为是否触犯第三人权益,而不宜直接出具执行裁定予以确认,以防止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案情介绍:一、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中银公司...
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
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
不可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当事人达成以物抵债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该协议作出以物抵债裁定。 第十一条 申请执行人以被执行人一方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为由申请恢复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
1、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可以强制执行。 2、对于已经设定抵押的财产,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但强制执行不影响抵押权人优先受偿。也就是说,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抵押的财产,但处置抵押财产所得价款,应当优先用于偿还抵押债权,偿还抵押债权仍有剩余的,才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