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侵权赔偿责任是什么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是指排污者因污染行为,侵害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或者所有权、用益物权等财产权,从而导致的民事法律责任。
关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则,主要由《民法通则》关于民事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侵权责任法》基本规定和《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单项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务院环保部门有关法律解释构成。它们相互补充,共同形成了包括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实体性规范、程序性规范在内的完整的规则体系。
根据《侵权责任法》,污染者因同一行为应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的,不影响其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因同一行为应同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政罚款、刑事罚金,污染者的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优先承担赔偿责任。
1991年,湖北省环保局和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处理东湖水污染案件的过程中,就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法定条件问题致函原国家环保局。原国家环保局严格依据《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通过《关于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复函》形式,专门就环境污染损害责任的法定条件做出解释:“承担污染赔偿责任的法定条件,就是排污单位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并使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遭受损失”。
可见,承担环境污染民事责任,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排污者的排污行为“造成环境污染危害”;二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受到损害”;三是环境污染危害与他人受到损害互为因果。简而言之,排污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就是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3个法定条件。
原国家环保局关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法定条件的解释,符合法学原理和立法宗旨,因而也在我国环境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实践中得到普遍适用,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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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环境侵权法律救济的完善 侵权救济制度是法律保护权利以达公平正义的本质功能之一。环境侵权的特点决定了对环境侵权必须采取特殊的救济措施。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立法经验,立足我国国情,对我国的环境侵权救济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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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环境侵权属于侵权法范畴,其归责原则应该是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相结合。在环境侵权行为归责的适用上,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时,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的违法性要件,即为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别规定,该违法性...
环境污染赔偿与一般民事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环境污染侵权属于特殊侵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存在两大区别: 1、举证责任不同: 在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诉讼中,原告被害人应当对要件事实(加害行为、损害结果、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加害人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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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在我国,有许多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行为人如违反这些规范性文件实施...
关键词:环境污染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完善 一、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 在我国,环境污染侵权责任的主要法律依据分散于《民法通则》、环境基本法与单行法之中。此外,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也与之密切相关。 1986年的《民法通则》对各种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