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医患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纠纷
一、医患调解委员会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承担全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提供风险防控建议等工作,在卫生和司法部门的协助下,建立由法律、医学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库,按照统一保险方案、统一产品责任、统一工作步骤、统一保险价格、统一参加保险、统一调赔服务“六统一”的原则,在所在地区建立统一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规范化管理,市场化运作。
二、福州市医患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纠纷的相关规定
福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
第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患纠纷的预防与处置工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指导管理,组织成立由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组成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治安管理,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对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
市、县(市)区建立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以下简称医调中心),医调中心由同级司法行政部门管理,负责指导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开展医患纠纷调处工作。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患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二条
医调中心接到医患纠纷调解申请后,按照下列程序调处医患纠纷:
(一)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解决途径,引导医患双方通过医调中心依法进行调解;
(二)指定1名人民调解员为首席调解员和2名人民调解员、1名记录员参加调解。医患双方可以推举代表参与调解,单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名,对调解员提出回避申请且存在法定理由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予以调换;
(三)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医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终止调解并告知医患双方。索赔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应当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并根据鉴定结论进行调处。
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患纠纷应当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调结。医患双方当事人同意延期的,可以再延期1个月。仍未达成调解协议的,视为调解不成,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政府对福州市医患调解委员会如何处理纠纷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在洁具医患纠纷的时候是不收取人和费用的,而且如果当事人申请就应当进行调解。在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派3名调解员和一名记录员参与调解,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应当在受理调解后的一个月内调解完毕。
如果发生了类似的医患纠纷那就需要在一定的时间里完成对纠纷的处理,才能利于双方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的维护。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聊网专业律师。
第三章处置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处置程序) 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采取下列相应措施及时进行处置: (一)及时协调沟通。医疗机构应当及时介入,认真听取患方投诉意见,告知其处置医疗纠纷的法定途径和具体程序;患方要求...
患者到医疗机构就医,如果发生医疗损害,与医院产生医疗纠纷,患者一方应当如果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笔者从事律师工作多年,代理过数十起医疗损害赔偿案例,虽然大多数案例中,患者一方都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一定的经常赔偿,但同时深感患方维...
近年来,国外各种医患矛盾频发,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医院,都出现了许多医患纠纷事件。那么当发生纠纷时,医疗纠纷案例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下面为您具体解答。医疗纠纷案例处理流程具体如下: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还真是有些棘手,按照常理,肯定是医院得做好协调工作,尽量让患者满意,这样对医院的名声也很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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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司法实践,医疗纠纷发生的原因有:1. 医疗人员医德素养差;2. 工作时存在过错行为,也就是失职。 工作中的失职系指工作上的玩忽职守,或疏忽大意所造成的渎职情况;3. 存在技术上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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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可以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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