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交易,就具有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
一、强迫交易罪判刑多少年?犯强迫交易罪的,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本罪属情节犯,只有在强迫他人交易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时才能构成。主要是指多次强迫交易的、实施强迫交易非法获得数额较大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二、寻衅滋事罪与强迫交易......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强迫交易罪必须发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交易事实存在,虽然这种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强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如果没有这种交易存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劫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是抢劫行为,而不构成强迫交易罪。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
客体要件。 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侵犯了商品交易市场秩序。商品交易是在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应当遵循市场交易中的自愿与公平原则。但在现时生活中,交易双方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现象时有发生,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市场交易秩序,侵害了消费者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如果行为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交易,就具有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
一、强迫他人购买土特产的行为怎样定性 案情简介 强迫他人购买土特产 李某到一个批发市场想要批发2万元土特产,见甲态度不好,就表示不买了。甲随后对李某拳打脚踢,并说涨价5000元,不付款休想走。李某无奈付款2.5万元买下了这些土特产,才得以...
强迫交易罪追诉标准有哪些1.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情节严重的;2.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刑法》第226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
概念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
骗购外汇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一条)]骗购外汇,数额在五十万美元以上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应予立案追诉。 骗购外汇罪 骗...
强迫交易罪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强迫交易罪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而扰乱社会秩序罪是属于破坏国家对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两者侵犯的客体和行为表现都不一样。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强迫交易罪】以暴力、威胁手...
■案情 路某等人合伙购买了两辆二手普通型卧铺大客车,跑安徽某集镇至杭州段客运。今年春运中,两车从杭州载120余名民工返乡过年。上车时,路某等人分别向乘客收取了180元至200元车费,票价比平时高出2倍。当夜12时许,在江苏溧阳一路边饭...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郑小平,男,1974年4月4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抢劫罪,于1999年5月26日被逮捕。 被告人邹小虎,男,1975年6月23日出生,农民。因涉嫌犯抢劫罪,于1999年6月9日被逮捕。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抚州分院以被...
价格欺诈构成强迫交易吗不一定。哪些属于强迫交易行为1、强买强卖商品。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6、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