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龙虎网报道】昨天下午,本报关于《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以下称规则)的解疑答惑热线一开通就被打爆,热得烫手。省公安厅交管局交通管理处处长徐斯逵电话刚放下,还没来得及喝口水,电话就又响了,不由得感慨:这个热线还真是热啊! 由于电话不断,徐处长不得不延长了15分钟接听热线的时间。记者统计了一下,众多市民打来的电话中,基本上都是自己或家人遭遇了交通事故,向徐处长咨询的。 交警处理事故会活用《规则》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实施以后,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究竟怎样......
结论:您好!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当时双发打算年后调解有没有什么协议?我是指书面的。您现在的情况,从法律上讲已经过了调解期限,但是不用担心,即使对方不认可,您还可以向法院主张对方侵权,不过要快,一年以内必须搞定。法条参考:《民法通则》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
工伤问题:如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等; 交通事故问题:要看交警认定责任书内容,根据具体案情来确定赔偿损失。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可以向汽车公司按照运输合同赔偿,也可以向交通事故肇事各方按照交通事故赔偿...

驾驶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是公诉案件。不仅要赔偿损失,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
环卫工人应由其单位按工伤待遇。 交通事故赔偿,按交警部门判决书执行,所有赔偿金均归环卫局 ...
1、工伤保险条例 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 2、根据上述规定单方责任很难认定为工伤。 上述意见供参考
因工外出因为工作原因或者工作中驾驶车辆单方交通事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单方交通事故,因为本人负主要责任乃至全部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
交通事故80万无力偿还判几年案例-车祸赔偿80万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意外原因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事故。而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损失往往都是巨大的,其中有的损失甚至可能达到百万级别。如果因为交通事故导致他人财产损失,而肇事方无...
1、到底是交通肇事罪还是故意杀人罪,需要公安、检察、法院根据调查的事实作出认定。但是,无论是交通肇事罪还是故意杀人罪,警方都要立案侦查,并有随时向你通报案情进展的义务。
各地、本人的情况不同赔偿数额相差悬殊,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事故发生在哪里,无法为您估计数额,只能告诉您大概原则。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
从你的表述看:伤者所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你弟弟已同意给付医疗费和后期医疗费。后期医疗费不是伤者想要就要的,要有医疗机构或签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和治疗数额才赔偿。你弟赔偿医疗费和后期医疗费后也就赔偿护理费、住院伙食费、医疗机构或签定机构有明确意见...
2019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2020年认定书才出来,如果2020年向法院提起诉讼,死亡赔偿金按照2019年的标准计算。 如果2021年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就按照2020年标准计算。 《最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1. 在经济上确属困难,难以一次性给付赔款,分期偿还是合法合理的善后办法,能够得到法院的支持。 2. 头期款偿付不能低于10万元(不包括10万)。 也就是说,在你偿付对方损失的头期款不低于10万元(总负债低于30万)的情况下,在法院监督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