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原则上在被告住所地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作为生活中的普通老百姓,您在遇到债务纠纷时,可能更习惯与对方协商处理,或者是找中间人调解一下,即便是想要诉讼解决纠纷,也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去哪个地方的哪个部门诉讼,遇到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呢,接下来由我为大家解答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约定发生经......
作为生活中的普通老百姓,您在遇到债务纠纷时,可能更习惯与对方协商处理,或者是找中间人调解一下,即便是想要诉讼解决纠纷,也不一定知道自己应该去哪个地方的哪个部门诉讼,遇到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呢,接下来由我为大家解答下,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通常的经济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不约定发生经济诉讼时......
可以的。 债权人怠于起诉,债bai务du人可以主动起诉。 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应予受理。 一般是这两种情形:1、对债务数额有争议的,债务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债权人,申请法院确认债务数额。 2、对债务的利息有争议,债权人不起诉,但是利息每天在增长的,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要求法院确认利息。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zhi: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dao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内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
必须到他户籍地去起诉,而且不能拖时间,因为有诉讼时效嘛。 你的案由也选错了,不要选借款,要选不当得利。以不当得利的理由,要求他返还款项。
1、支付令在实际操作中作用很小,只要对方书面异议,法院一般不怎么审查,该程序立即结束; 2、诉讼时效是两年,但你只是说借钱的时候是05年,借条上并没有约定什么时候还,你可以随时要求他还钱,如果他明说不还,你的权利受侵害,才开始计算时效(此说...
一般而言,原则上在被告住所地起诉。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
只要有一方是异地的就可以。或被告人也是你指定的异地的县区人民法院就可以。材料:被告人的欠款的证据、欠款的理由为什么不还的原由。如果不懂你请个律师,会帮你解决的。把这些被告人欠款不还的理由写出来的起诉书到法院。法院可以强制性实施被告人还款。求...
债务纠纷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因债务产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当债务纠纷产生后,当事人可以通过法院解决争议。而在处理债务纠纷时,由于地域的不同,当事人可能需要到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那么,债务纠纷异地起诉能怎么委托律师呢?以下就是相关的解...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
这个要看具体情况 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就是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当然可能会涉及到专属管辖的问题。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法院管辖,其它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与其他法定管辖相比,专属管辖具有优先性、...
合同纠纷,可到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双方约定的起诉法院没有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还可以约定由原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起诉。
民间借钱有借条可以在异地起诉吗? 民间借贷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方式,但也可能导致纠纷。当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借款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民间借钱有借条可以在异地起诉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案件可以...
可以在他的户籍所在地起诉他!你可委托向他所居住地的法院代为执行!还有不明白,可以回复信息!应在他的户籍所在地起诉,在判决生效后,他要是不主动还款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年内)。如果他暂时没钱,什么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都可执行。您可以在他户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