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修理合同

2023-06-06 00:56发布

船舶修理合同

船舶修理合同(样式一)

合同编号: 委托方: 承修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委托方委托承修方承担船修理工程,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工程范围 承修方根据委托方提出的《船舶修理工程单》,经双方勘验核对签字后作为本船修理工程范围的依据。 第二条 加减帐工程1.加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在开工后四分之一的工程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该加帐工程费用不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且其单项工程不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承修方可按常规修理项目修理。若该加帐工程费用超过本船总修理费的___%,或委托方在开工四分之一工程期限后提出的加帐工程,且其单项工程将影响工程期限时,则按照具体情况,双方可对修理价格和工程期限另行协商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减帐工程应由委托方代表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经双方确认。若承修方对委托方的减帐工程项目已发生了成本费用,则该费用仍应由委托方承担。 第三条 工程价款 本船修理费(不含加减帐工程)预定为人民币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其最终总价按本船完工出厂的实际修理项目结算。 第四条 工程期限本船定于___年___月___日进厂,___年___月___日开工,___年___月___日完工,工程期限共计___天,其中在船坞(船排和船台)时间为___天。 第五条 工程验收1.本船修理需提交船检局检验的项目应由委托方申请。单项工程修理完工或检验合格,由委托方指派代表签字验收。全部修理工程完工(或码头试验结束)后,由双方代表签署船舶修理完工《总验收书》作为交船的依据。 2.本船修理工程的技术要求和验收标准,按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执行。在试验和试航中,船检局及委托方提出的属承修方修理工程中的缺陷和遗漏项目,承修方应及时修复和完成。若不属承修方修理工程的范围而又需要承修方修理时,则可按加帐工程处理。 3.本船的码头试验、试航及其他有关试验,经报验合格后,承修方应在___天内向委托方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资料。 第六条 质量保证 1.本船修理完工验收后,经承修方修复的固定部件保修期为六个月,运动部件保修期为三个月。在保修期内,如属承修方的修理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或缺陷,承修方应及时予以免费修复。 2.若因委托方提供的配件、备件和器材的质量问题或操作不当而引起的故障、缺陷和损失,则应由委托方负责。 第七条 工程修理 1.在船舶修理施工中拆下的废旧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除艉轴和推进器外,均应由承修方处理。若属委托方需要的旧件和设备,委托方应在拆卸前以书面形式向承修方提出并须经同意,拆卸后应及时运走。 2.船舶在厂修理期间,非经承修方同意,委托方不得外雇劳动力在船上进行有关工程的修理。在不影响承修方施工的情况下,承修方应支持委托方船员的自修工作。但委托方必须在本船修理工程项目和进度安排以书面形式通知承修方。 第八条 工程付款1.在本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在___天内即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的工程预付款___万元;在修理进度达到二分之一工程期限时,委托方应向承修方支付总修理费的___%进度款 万元;余款在完工后___天内一次结清。若委托方逾期付款,则应按中国人*银行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2.承修方凭《结帐单》由承修方开户银行向委托方开户银行托收。 第九条 速修费和滞修费在船舶修理工程提前完工或逾期完工时,双方应向对方支付速修费或滞修费,其计算方法如下: 承修方每提前一天完工,委托方按本船总修理费的___%向承修方另行支付速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确属承修方原因而逾期完工,则每逾期一天应由承修方按总修理费的___%向委托方支付滞修费,但其最高金额不得超过总修理费的___%。承修方应在结帐单中将滞修费自动予以扣除并通知委托方。 第十条 消防安全工作 船舶修理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公安部、中国*舶工业总公司___年___月___日联合发布的《船舶修理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另行补充协议,该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其中一份送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备案。若双方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应在承修方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 委托方 承修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最新修订版2023【全文】

    来源:其它 时间:2023-03-02 11:36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1994年6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5号发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对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制...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合同

    来源:合同范本 时间:2021-08-27 20:24

    1.沿海内河船舶险保险单(正本)============================================================================保险单位: ...

    运输船舶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来源:合同范本 时间:2022-04-20 06:15

    受托人(船舶经营人,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一、乙方将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经营管理船名:曾用名:船舶种类:...

    光船租赁船舶保险谁承担

    来源:合同事务 时间:2021-08-26 11:51

    一、光船租赁船舶保险谁承担在光船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船舶价值,以出租人同意的保险方式为船舶进行保险,并负担保险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一百四十七条?在光船租赁期间,承租人负责船舶的保养、维修。第一百四十八条?在光船租赁...

    什么纠纷由海事法院管辖

    来源:合同事务 时间:2022-04-20 03:00

    什么纠纷由海事法院管辖海商合同纠纷海事侵权纠纷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一、海事侵权纠纷案件1.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包括浪损等间接碰撞的损害责任纠纷案件;2.船舶触碰海上、通海可航水域、港口及其...

    船舶保险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吗

    来源:合同事务 时间:2022-04-20 04:30

    一、船舶保险合同纠纷是专属管辖吗船舶保险合同产生纠纷的,并不属于专属管理,而是由被告人所在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船舶碰撞损害责任纠纷中,出租人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来源:其它 时间:2021-11-17 08:11

    案件基本事实被告上海海航海运有限公司(简称被告承租人)与被告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被告出租人)签订了至诚轮(简称至诚轮)的租赁合同,被告出租人为所有权人并办理了船舶所有权登记,被告出租人将至诚轮以光船租赁的形式出租给被告承租人使用,...

    定期租船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来源:合同事务 时间:2022-04-20 05:39

    定期租船合同,又称期租合同,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往来的电报、电传以及信函均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定期租船合同

    来源:合同范本 时间:2022-04-20 13:22

    此格式由英国航运总会文件委员会和东京航运交易所文件委员会采纳经1909年2月6日、1911年3月13日、1912年3月6日、1920年6月10日、1939年3月1日、1950年1月1日和1974年7月1日修订。第一部分 1.船舶经纪人波罗的...

    请求行使船舶留置权的权利范围是什么样的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23:21

    请求行使船舶留置权的权利范围是什么样的船舶能被留置,最基本的条件之一就是留置人是合法占有该船舶的,比如因合同关系、因委托关系而合法占有,如果是偷盗或者使用了违法手段占有船舶,则没有行使留置权的权利。船舶留置权是特指船舶建造人、修船人在合同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