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妇女离婚以后,户口迁走,如果在新的居住地没有取得新的承包地,原来承包的土地可以继续承包,男方不得独占。村委也不得收回。 如果妇女在新的居住地取得了土地,则可以由男方继续承包该土地。 法律依据:《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条 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承包主体以家庭为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家庭内部成员来说,是他们的一项共同共有的财产权利。但是,基于我国目前的土地承包性质和方式,离婚时具体问题还需具体分析。1、婚后以一方名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或领取经营权证的。夫妻双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解除婚姻关系时,应当按照共有物的分割原理分割。夫或妻一方是城镇居民的,离婚时承包的土地经营权应归非城镇居民的一方所有。2、一方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后另一方户口迁入的。离婚时要求分割的,亦应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第......
1、土地的特性 我国实行的是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农民在承包期内对土地拥有使用权,而所有权是归村集体的,而现在对于土地的态度是维持稳定,人员增加或者减少不会影响土地的增减。 2.户口和土地是关联的 户口和土地的关联性很大,户主过世后,对于承包的土地是可以过户给家庭成员的,但前提是该家庭成员必须和户主在同一个户口本上。而非农子女的户口和户主并不在一处,所以不能继承。到时候,村集体有权利收回土地。 3. 如果非农子女想要继承土地登记证上登记的土地,也是......

农村的土地流转是有限制的,你已经办理城镇户口,不再享有农村中的相应权益,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都无权继承,但你可以继承其他财产,或者由其他继承人给予你相应补偿。
继承时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去世时留下的农村的土地,通常是死去的人生前使用的耕地,林地,还有典型的宅基地。但这些都属于农村集体财产所有,不属于个人所有,所以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继承,但可以继承承包期间所产生的收益。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
是可以的,只要户口在农村就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 目前在农村没房没地的人还是有很多的,由于多方面原因造成,像是没地的这种情况多是由于由异地嫁到本地的或是新生儿甚至还有一些成年人这些群体是由于本生产队之前已经分配好了田地没有多余流转出来的土地而...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
一、确认承包责任田地的地位的合法性现在农村生产方式是单家独户,农忙季节时,多发生各类争执纠纷、影响生产工作的发展。特别是离婚后,承包地如何处分的问题,处分不当便会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和矛盾。如原告陈-亮与被告黄-香夫妇,陈-亮是本地户籍人。19...
当然可以,你家的不要手绪,如果有房产证就要过户,宅基地也要到你名下,不过你要是变成城镇户口,那就不清楚了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村繁荣稳定的关键问题,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85年制定的《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关系到我国广大农村繁荣稳定的关键问题,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根据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85年制定的《继承法》第4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