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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协助如何通报诉讼结果

刑事司法协助如何通报诉讼结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案件,主管机关可以通过对外联系机关要求外国通报诉讼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第十九条 对外联系机关收到主管机关的有关通知或者执行结果后,应当及时转交或者转告请求国。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刑事司法协助的案件,主管机关可以通过对外联系机关要求外国通报诉讼结果。外国通报诉讼结果的,对外联系机关收到相关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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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诉状如何写

刑事申诉状如何写刑事申诉书,是指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时制作并使用的文书。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刑事申述状申述人:(刑事案子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托付律师)写明名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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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不予追诉谅解书的作用是什么

银行不予追诉谅解书的作用是什么谅解书,一般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刑事案件的结果达成和解,而由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法律性质的书面文件。谅解书一般在提起公诉至法庭质证环节完成,其在刑法上有着酌定减轻,从轻的效力。即当事人或受害人从情感上给予了原谅,也表示出当事人或受害者不再追究了态度,对量刑上有一定的减、免除处罚的参考作用。谅解书的作用,有利于你争取减刑的机会,刑事谅解书属于是法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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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是什么

刑事自诉是什么刑事自诉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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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可以保释吗

一、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可以保释吗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如果符合条件就可以保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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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

原公诉机关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诉人马英杰,女。系原审被告人赵明利之妻。原审被告人赵明利,男,1999年6月3日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2015年7月21日因病死亡。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审理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明利犯诈骗罪一案,于1998年12月24日作出(1998)千刑初字第21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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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最大作用是什么(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的作用)

  在我国目前的司法审判实务中,就大多数普通的刑事案件的辩护律师最大作用是什么呢?真的如有些律师讲的无罪辩护成功率高!律师的作用就是无罪辩护吗?其实以现实的审判来看,笔者来看,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最大作用还是体现在沟通二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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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财产进行违法扣押应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裁判规则

2018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北鹏公司申请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作为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直接审理并决定赔偿的首例刑事违法扣押赔偿案,也是自1995年《国家赔偿法》正式实施以来,第一起由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担任审判长公开质证、巡回审理的国家赔偿案。本期围绕违法扣押财产的刑事赔偿责任问题推送相关裁判规则和司法观点裁判规则1.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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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见证人的规定

在阅卷时,时常会遇到一类人:他们几乎无处不在,却又神秘陌生;貌似可有可无,却又必不可少;非要说如何重要,却常常又被忽略……没错,他们就是见证人。 那么,见证人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一、 介绍 刑事见证人,是指在特定刑事诉讼活动过程中,办案机关为了证明其过程与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邀请的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主要是对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见证,起到监督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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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诉法定理由有哪些

刑事抗诉法定理由有哪些1.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律事实不清,指控犯罪证据不足;2.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而却被判无罪,或者使无罪的人受到法律的追究;3.适用法律错误使重罪轻判、轻罪重判;4.对被告人的罪名认定有错误,一罪判数罪或者数罪判一罪,导致量刑畸轻畸重;5.在没有法定的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的条件下,对被告人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了缓刑;6.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严重违反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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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买到假口罩怎么办?

首先,个人是不允许私自贩卖口罩的,如果朋友圈卖口罩的是个人,而不是具有正规经营资质的药店,其行为本身就已经涉嫌犯罪了。如果买到的是假口罩,则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根据《两高涉疫司法解释》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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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律师保护的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明显比国企老总严重!

以预防为基本导向的企业家犯罪问题研究,不仅涉及刑事合规理论前沿问题,而且涉及现实的企业产权保护、营商环境构建以及促进企业和企业家健康发展等多方面内容,具有深刻的政策背景与重大实践需求。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企业家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下称中心)依据大量一手案例的专业统计和分析,连续7年发布《企业家犯罪分析报告》与《企业家腐败犯罪报告》。本文主要以2019年4月20日发布的《企业家刑事风险分析报告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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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造谣判刑吗

不一定。如果散布谣言,谎报疫情、警情等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应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对编造、传播谣言,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则需要判刑。法律依据:(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散布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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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在审判阶段辩护律师有哪些权利 一、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有明确指控事实的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自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被告人犯罪的有关证据材料,辩护律师可以查阅、摘抄、复制。其他辩护人经法院许可,也可以行使这一权利。在法庭审理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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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案后可以撤诉吗

法院审案后可以撤诉吗可以。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撤诉,案件即宣告终结,不再进行审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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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诉讼死刑复核程序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一、刑诉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第3编审判,第4章死刑复核程序,第246~251条    第二百四十六条 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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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过期口罩如何处罚

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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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

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0条的规定,证据包括: (1)物证 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物品属性、存在状况起证明作用的,因此与其他证据相比,物证具有较强的客观性、稳定性。 (2)书证 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书证的表现形式和制作方法多种多样,不限于书写的文字材料。书证属于实物证据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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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川检会〔2013〕1号)

川检会〔2013〕1号 关于印发《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 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检察院,成铁分院,各市、州司法局: 为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依法保障律师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执业权利,规范律师的执业行为和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行为,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会签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在刑事诉讼中依法执业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将《暂行办法》下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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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刑事犯罪中可以有精神损害赔偿吗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格权利,包括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等,当这些方面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就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有哪些?刑事犯罪中可以有精神损害赔偿吗?小编为您解答。  在侵权行为发生后,一般需要由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种补偿主要是物质方面的,然而实际当中还存在一些情况,不仅可以要求物质赔偿,还能获得精神损失费。但是针对这种赔偿我国民法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条件,接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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