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宗教事务 负责藏传佛教、斯兰教、道教、基教、天主教、汉传佛教和民间信管理工作 宗教活动场所以外使用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审批 行政可 《。一条 为了固和发展平等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关系青海省关于促进条例,镇江拍卖房产过户促进进步事业,根据《中华共和法》 《中华共和国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行规青海省条例,结合。
6 宗教事务 负责藏传佛教、斯兰教、道教、基教、天主教、汉传佛教和民间信管理工作 宗教活动场所以外使用宗教活动场所文物的审批 行政可 《。一条 为了固和发展平等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关系青海省关于促进条例,镇江拍卖房产过户促进进步事业,根据《中华共和法》 《中华共和国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行规青海省条例,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