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状告开发商的强拆或某局的不作为吗?

2023-06-06 11:01发布

我们是梅州某局下属工厂在1985年就分到的福利分房的几十住户,此栋家属楼包括邻近配套的杂物间,杂物间与厂区分隔,家属区自成一体。1993年进行了房改。2008年由于里面的工厂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梅州某局负连带责任,以全部厂区土地及工厂资产抵债。前几天,某开发商用极快的速度强行拆除我们使用了三十多年的杂物间,里面的摩托车等财物被损毁,我们感到非常震惊和愤怒。经查询,某开发商拥有的土地使用证包括我们的杂物间。再进一步查询,当年某局申请房改时只包括此栋家属楼的占地面积,不包括杂物间,甚至楼前楼后的空地都不包括。2008年某局以土地抵债时,也没考虑到职工的福利房(房改房)的利益,在我们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除此栋楼的孤岛面积外,全部划给开发商抵债。请问我们可以起诉某局和国土局和某开发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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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条回答
张约翰
1楼-- · 2023-06-06 14:06
可以。。。。
吴映蝶
2楼-- · 2023-06-06 14:14
可以起诉解决的
梓萱
3楼-- · 2023-06-06 14:20
可以的
张峳雨
4楼-- · 2023-06-06 14:22
房改了怎么还可以抵债呢
冯珺熙
5楼-- · 2023-06-06 14:22
有证据可以
婉俞
6楼-- · 2023-06-06 14:22
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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