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评析】
1、行为人借钱的理由与实际用途。在正常的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会告知债权人借款的真实用途,让债权人知晓借出资金的用途和风险,从而做出决定。而在诈骗案中,犯罪人通常会编造一些虚假的借款用途,使被害人产生其借出资金安全并能及时收回的错误认识。而实际上,犯罪人在获得借款后会将钱用于一些高危或者无法收回资金的活动,从而导致被害人的资金无法收回。
2、存在虚构隐瞒事实故意。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3、行为人是否有掩饰真实身份或隐匿行踪的行为。在很多诈骗案件中,犯罪人通过虚构事实将自已装扮成富人或具有偿还能力,如谎称拥有房屋、土地、豪车等,在骗得借款后大肆挥霍,造成借款无法归还,此类情形应当认定行为人在借款时就没有偿还的意图。犯罪人在犯罪之前会利用假名、假住址或假证件来掩盖真实身份,在得手后便销声匿迹,或者虽使用真实身份,但在骗得借款后或被害人追偿过程中,又通过更换手机号码、变更居住地点等方法来隐匿行踪,这些行为也能够反映出行为人不愿归还借款的主观心态。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在表现形式上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2、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诈骗罪的区别是:
1、侵犯的客体和犯罪对象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犯罪对象是公众存款; 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财物。
2、客观方面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包括用欺骗方法吸收公众存款,还包括利用强迫、利诱等其他方法吸收公众存款; 诈骗罪只表现为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获得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无非法占有目的; 诈骗罪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4、主体要件不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可以由自然人,也可以由单位构成; 诈骗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转载自:刑事参阅
1、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 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 ...
集资诈骗罪的十一种行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第二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 第...
私募基金,是依照公司法或者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成立的实体企业,资金的来源主要以非公开方式向少数特定机构和特定自然人募集投资人,一旦出资即成为基金的股东或者合伙人,募集资金一般交由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运用。相对于公募而言,就证券发行方法的差异,以...
在现实生活中,非国有企业从银行贷款相对困难,企业遇到资金困难,会通过企业之间借贷或者向自然人借款的方式完成借款。但是,企业借贷时稍有不慎,可能面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刑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护建立在真实意思表示基础之上的民...
1. 民间借贷的概念 民间借贷,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借贷自有的人民币、港、澳、台币、外币、或者国库券等有价证券的行为,借贷双方可以约定借款利息,也可以无偿提供借款,对于上述案件,法院一般作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受...
此类犯罪主要涉及两个 罪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辩护要点总结: 1、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是民事行为,不能混淆经营投资行为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此种情况又可做如下两种区分: (一) 从民间借贷...
【案例】 孙某以投资为名,向张某借款10万元,刘某为其提供个人担保,目前孙某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刑事审判庭以孙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该笔借款在其中),现债权人张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担保人刘某承担担保责任,归...
现如今有众多的非法组织,以投资的名义圈钱,实为集资诈骗,这种行为虽然违法,却因为利益诱人而始终没有消亡。除了广为人知的集资,还有一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那么,集资诈骗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是什么呢?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
一、写借条欠条的问题 二、借贷责任主体的问题 三、借贷合同项下款项的问题 四、借款合同的利率与利息五、借款的偿还及债权的转让 六、时效、管辖与证据问题七、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 32、企业间借贷的效力 企业间借款若不属于生产经营性企...
l、侵犯的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他人用于集资获利所交付的集资款,既可以表现为资金,又可以表现为财物;后罪的对象则是公众的存款,它只能表现为金钱的形式,并且只能以存款人用于存款而获取一定利息的形式出现。 2、犯罪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同。本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