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股东股权被伪造签名转让的情况,股权被侵害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其股权被转让时的签字系伪造,胜诉后拿到法院生效判决后再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把自己恢复为公司股东。
当市场监管把其股东资格恢复后,冒名转让人对外部善意受让人构成根本违约。由于冒名转让人的根本违约,应对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冒名行为人如造成被伪造签名股东的个人损失,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为此,小股东为防范类似法律风险,在与人合作时,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出资金额、股东的权利义务,在出资时要求公司开具出资证明书,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同时,小股东也可联合其他股东定期行使股东知情权,查阅公司相关文件,确保股东的权利行使。
裁判要旨股东仅以股东会决议上的部分签名被伪造为由,主张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寻求救济的正确途径是根据案件属于实体违法或程序违法,主张该公司决议无效或者申请法院撤销该决议。案情简介一、2007年4月24日果品公司成立,其...
一、工商局实质审查针对什么 1、我国《公司法》规定工商登记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未授权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有审查职责。 2、因此,目前工商局对公司登记申请,是以形式审查标准为原则,实质审查标准为补充。工商局虽不对申请材料...
裁判要旨股东会决议法定无效的情形是指其内容的违法性,其形式上的瑕疵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绝对效力,在未被撤销的情形下依然有效;而股东会决议只是公司注销登记的法定程序性文件,工商机关对相关文件的审查仅限于形式上的审查,在没有证据证明工商机关的形...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红兴隆分局,住所地黑龙江省友谊县。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姜允涛。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上诉人)姜允双。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李健。被申请人(一审原告...
张三于2018年8月至2021年9月在某公司工作,但张三离职后在企业查询平台发现,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某公司的股东,持股比例为5%(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并且担任法定代表人。 张三遂向法院起诉...
一、裁判要旨: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中的股东签名,并非股东本人签写,系由与股东具有母子关系的亲属所签,公司主张股东本人对此知情,构成表见代理但无证据加以证明的,该股权转让协议与股东会决议无效。二、案情:2010年11月25日,泓榆酒店作出...
股权代持在近年来十分常见,许多人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将自己的身份公开。比如拥有香港户籍的青年,想在内地创业,但因为户籍问题,在内地成立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有一定法律上的困难,为了便利便由中国籍当事人作为挂名的股东成立公司。 ...
人走股留条款,一般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当股东退出公司时,要求其不能将所持股权转给他人,只能转让给公司的条款。 人走股留条款可以看作是为公司在特定条件下设置的回购股份权利。一般在章程中被表...
基本案情➤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成立于1990年4月5日。2004年5月,大华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宋文军系大华公司员工,出资2万元成为大华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大华公司章程第三章注册资本和股份第十四条规定...
某公司原始股东甲乙丙三人,甲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并不实际参与该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控制人为乙。某日该公司以原股东转让部分股权给丁的方式吸收丁为该公司的新股东,丁将股权转让款委托乙转让给了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