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没有办理抵押登记也是有效的。
只是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只要你有证据证明你的债务人(欠你钱的人)将他名下的不动产转移,你上法院就能要回你的钱。
他直系亲属没有义务替他还钱。
不起诉的希望不大。
因为他要是想还你钱早就把钱还你了。
迟迟不还,电话打不通就是没想这还你的表现。
如果就这么僵持下去的话事情会越来越不好办赶快解决吧。
打民事诉讼官司。
她的外债比较多如果你晚些在起诉的话她转给她儿子的不动产估计偿还外债不足的话你可能会得到一部分钱,或是得不到钱。
因为在你起诉之前已经有其他人起诉,法院并不知道你是你朋友的债权人,所以并未在分房产中考虑你,倒是事情就更不好办了。
担保人资格要求
第一,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担保人。
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担保人身份订立担保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
因此作为担保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三,可以充当担保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第四,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第五,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担保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担保人的,如无其他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担保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第六,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可以作为担保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担保人。
基本民房一般法院不执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条规定的五种担保方式中,只有质押、抵押和留置是物权担保。对物权担保行使代位权一般只会发生在抵押物权中。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占有的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以留置作为债的担保,就是债权人按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当债务人不按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留置的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留置物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样,就不会发生质权人、留置权人的债权不能受清偿而成......
我们知道,关于动产担保物权竞合顺位规则在《民法典》和《九民纪要》中都有相关规定。当动产担保物权(即动产抵押权、动产质权、留置权等)竞合时,如何确定它们之间的清偿顺位呢? 01、动产抵押权与质权相互之间 当动产抵押物与质权竞合时,原则上遵循“先来后到”的规则,先设立的,优先于后设立的。但是,上述规则也有例外的情况: (一)《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五条规定“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
1、不动产抵押登记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如当事人只订立不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权未设立。 2、动产抵押登记具有确定抵押权优先的效力。动产抵押的,在设立抵押合同后,抵押权即设立。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但对于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在以抵押物的变现受偿时具有优先效力。 《物权法》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
两个债权,如何执行?原则上,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8条之规定: (1)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
别人欠钱不还,为什么要好的套路才他还,如果这个人你决定以后没有来往,你已经让他还钱他还是借口不还,你可以直接发一个律师函过去,这时他收到律师函应该就会想办法还了,如果还不还,让法院追他还。欠银行钱被起诉后没钱还怎么看欠的多少来判刑,一般都要...
三种担保物权清偿的优先顺序 一、三种担保物权 现行我国法律规定的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以及留置权。 1、抵押权 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
物权优先效力的内容 1.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 (1)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含义。同一个标的物上,如果有物权与债权并存时,无论物权成立于债权之前还是成立于债权之后,物权均有优先于债权实现的效力。 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法理依据就是物权的公示公信原...
第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第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第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这一原则也是针对动产抵押而言的。本法规定未经登记的动产抵押权不具有对抗善意第...
如何中断抵押权诉讼时效依据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中断抵押权诉讼时效的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
笔者近日接到咨询,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屋一处,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不得再行办理顺位抵押,那么抵押人是否还能够与第三人申请抵押权顺位登记?笔者以为此问题较为典型,在实务中争议较大,处理意见不同,且涉及登记能力和登记事项记载问题,笔者...
1.与拍卖有关的法律法规 拍卖有关的法律法规:1、拍卖法 2、拍卖管理法 3、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解读《拍卖管理办法》 4、拍卖规则 5、文物拍卖管理暂行规定 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7、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若干问题的...
只能判还钱,判不了刑。债务偿还顺序的问题,法律高手进。高分追加。 先还余某的钱。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对债务的清偿,以这样的顺序进行:有抵押的,先偿还抵押权人;都有抵押的,按照抵押的时间顺序清偿。 王某即使11年取得了保权(抵押权)...
1.第一顺序被执行人都有哪些 第一顺序被执行人,是指执行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或法律规定的并经债权人申请而应当首先予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债务人,习惯称之为主债务人。确认第一顺序被执行人的依据在于两个方面:一是须由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或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