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股票认购协议

2023-06-06 10:08发布

新三板股票认购协议

新三板定向增发: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市签署

甲方:**KWM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注册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注册地址:

鉴于:

1.甲方为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于2015年5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代码:,证券简称:KWM)。甲方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不超过XXX万股(包括XXX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XXXX万元人民币(包括XXXX万元人民币)。

2.乙方拟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部分股票,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本次发行特定对象之一,向乙方发行部分股票。

基于上述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本次发行方案

1.1拟发行种类及面值: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X元。

1.2拟发行数量:不超过XXX万股。

1.3发行价格:每股4.50元。

1.4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在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1.5限售安排:本次发行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且不做自愿限售安排。

第二条乙方认购方案

2.1拟认购的数量:乙方同意认购甲方本次发行股票中XXX万股的股票。

2.2认购价格:每股4.50元。

2.3认购方式:乙方同意全部以现金认购本条所约定的股票。

2.4认购资金总额及支付方式:本次发行乙方认购资金总额为XXX万元。甲方指定下述账户为缴款账户,乙方应于甲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示的发行认购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向下述缴款账户支付全部认购资金。

户名:**KWM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

账号:

2.5限售安排:无限售安排。

第三条生效条件

3.1双方同意,本协议在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生效:

(1)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股票;

(2)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甲方、乙方签订的本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第四条双方的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1.1甲方为合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本协议系甲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4.1.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会导致甲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的《公司章程》,也不存在与甲方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之情形;

4.1.3甲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1.4甲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应当由其承担的相关税项和费用。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2.1乙方具备签署及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本协议系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乙方已取得签署及履行本协议所需的一切必要的授权及批准,本协议一经生效即对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4.2.2乙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其合伙协议、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会导致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也不存在与乙方既往已签订的协议或已经向其他第三方所作出的任何陈述、声明、承诺或保证等相冲突的情形;

4.2.3乙方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且有充足的资金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出资义务;

4.2.4乙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2.5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4.2.6乙方保证按本协议约定承担应当由其承担的相关税项和费用。

第五条保密条款

5.1在甲方本次发行相关信息未经甲方依法披露前,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途径披露或公开该等信息。

5.2甲乙双方保证对相互间提供及获知的无须依法披露的相关资料负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本协议各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觉履行本协议。

6.2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与保证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视为该方违约,对方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因请求而发生的合理费用),赔偿金额以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任何一方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出此项争议之日起15日内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第八条协议效力

8.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成立,自满足本协议3.1条约定之日起生效。

8.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协议正本

本协议正本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余作为甲方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及备查文件。

【本页以下无正文,后一页为签字页】

【本页为《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签字页】

甲方:**KWM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

新三板股票认购协议是企业引入投资者,投资者进入企业必不可少的签署环节,其中牵扯方方面面,如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就请进入律聊网寻找律师为你解答吧!


相关知识

    新三板的优先认购权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8-29 18:13

    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明确规定: 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

    新三板定增资金可以投资股票吗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8-29 09:49

    新三板定增资金是否可以投资股票?8月8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就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等作出具体解释。《三》中明确指出新三板定增资金是不能够投股的。 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规...

    新三板原始股交易条件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7-13 14:13

    1、较之主板市场股票锁定规则,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的转让环境更加宽松。主板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票在公司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36个月,而新三板市场则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所持有股票在挂牌之日、挂牌满一年以及挂牌满两年等三个时点可...

    新三板股权投资骗局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0:23

    与当下新三板的冷淡交易不同,在新三板场外,一场场原始股投资的暴富梦仍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数倍的投资回报、远超银行利率的补偿、安全的退出渠道,这些满天飞的诱惑口号使得新三板原始股权投资骗局一天又一天地上演。 4.5元每股,10万股起手,不限...

    新三板股权激励相关法律法规(新三板法律法规关于股权激励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03:04

    1.新三板法律法规关于股权激励的规定有哪些 新三板法律法规中直接涉及股权激励的全部规定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 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与持有本公司股份 的其他公司...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及运作方法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05:22

    新三板 一、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以做市商为中介的证券交易制度。做市商向市场提供双向报价,投资者根据报价选择是否与做市商成交。传统做市商制度下,投资者委托不直接配对成交。 做市商条件 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应当具备以下...

    新三板公司设立定增特殊条款的规定

    来源:公司法 时间:2022-04-20 14:16

    一、新三板公司设立定增特殊条款需避免七类情形 新三板公司设立定增特殊条款需避免七类情形: 1.挂牌公司作为特殊条款的义务承担主体。 2.限制挂牌公司未来股票发行融资的价格。 3.强制要求挂牌公司进行权益分派,或不能进行权益分派。 4.挂牌...

    新三板股权认购流程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8-25 18:56

    新三板股权认购的具体流程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中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一)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二)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

    新三板定增锁定期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8-26 18:07

    新三板定增没有锁定期 如果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参与了定向增发,或者上市公司向战略投资者定向发行了股票,那么控股股东与战略投资者所获得的股票的锁定期是36个月。 而新三板定向发行则不设锁定期,定增股票上市后可直接交易,有效的避免了避免了锁定风...

    新三板定增规则是什么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3:11

    新三板定增规则是什么新三板定增规则:(1)企业可以在挂牌前、挂牌时、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发行后再备案;(2)企业符合豁免条件则可进行定向发行,无须审核;(3)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针对特定投资者;(4)投资者可以与企业协商谈判确定发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