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信托产品产生纠纷怎么办

2023-06-06 13:46发布

购买信托产品产生纠纷怎么办

马先生是一位金融学院的教授,本着长期对金融领域的研究,他1年前对信托公司发行的集合信托计划甚是感兴趣。由于当时大盘牛气冲天,形势一片大好,除了自己炒股外他还想借助私募渠道投资到证券市场。但由于一般集合信托计划都是向特定群体募集、门槛较高,于是经过合议,马*授和学院的其他4位同事凑集100万元前去购买了一款证券投资类的信托计划,并以其作为惟一的信托计划委托人在合同上签字。

该信托计划为长期信托,不限定信托计划存续期限,但是成立之后的第一年为封闭期间,投资人不享有开放赎回的权利。同时,该产品也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己承担。

而该产品运行刚满一年即2008年10月15日时,信托公司信息披露表明该信托计划的单位净值为40.96元,也就是说亏损幅度达到了59.04%。近6成的亏损让同事李-小姐慌了神,自己当初投资的20万元而今只剩下8万元,她赎回的愿望非常强烈。但是,马*授和其他3位教授不愿意赎回,认为既然是证券投资就有起有落,既然该产品没有固定存续期间,那么或许可以看到反转,此刻赎回非常不明智。

争议焦点:

李-小姐:既然信托公司1年的赎回期已经到了,那么本人和马*授签订的合同也应该和马*授与信托公司签订的合同一致,保障投资人封闭期过后自由赎回的权利。另外,如果信托合同中有关于“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和“委托人保证交付的信托资金是其合法拥有并有权支配的财产”的规定,也就是说,马*授作为委托人其实和自己属于借贷关系,否则就有非法募集他人自己参与信托计划的嫌疑,如果不同意提前赎回则请求马*授本人还本付息20万元。

马*授:既然当初各位出资人达成协议,即表示了愿意共担风险,且签订合同之前大家也知悉了该产品的不保本且不保证收益的性质,故李-小姐应当承担产品亏本带来的风险。另外,由于之前的协议中并没有关于退出机制的约定,当大家出现分歧时应当履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继续保持该产品的运行。

专家观点: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学院商法研究所副所长王-涌教授认为,本案根据具体的证据情况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法律关系:

第一:如果他们之间属于合伙关系,则由于合伙投资资金已经投入到固定的信托产品中,任何一个合伙人的意思都需要受到其他合伙人的意思约束,也就是少数服从多数。李-小姐想要单独退出信托计划的行为请求需要得到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第二,如果李-小姐请求全额返还20万元投资本金,则需要以诉讼途径请求确认委托代理关系。因为委托代理关系当中,委托人有权随时接触委托。但是要返还20万元必须要有证据表明李-小姐本人在投资之前是不知悉该投资可能损失本金的风险。法院很有可能判决李-小姐属于明知风险存在之委托关系。

风险提示:

虽然我国对于私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民间特定人之间的私募行为可以算作是普通的合同民事关系。而投资者在与他人合伙或者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之前,需要首先明确该投资的性质和风险,并且在合同中尽可能将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和纠纷解决方式等重要因素约定明确。

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不幸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并且我们还支持线上指定地区筛选律师,并且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资料。


相关知识

    消费者明知食品不合格而购买,是否支持十倍赔偿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4:14

    【裁判要点】【相关法条】 【裁判结果】【裁判理由一】【裁判理由二】 【裁判理由三】【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

    投保人如何避免保险合同纠纷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1-10-29 10:04

      我们在购买一份保险的时候,往往都是听保险销售人员的推荐,要么就是身边亲属朋友的推荐,在投保的时候,总是忘记了我们可能需要看看这个保险建议书、投保单和保险合同。这三份文件都是很重要的,特别是在以后出现纠纷的时候,就会那保险合同说事了,很多...

    通过李某某诉某支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探究金融机构违反投资者适当性义务的民事责任

    来源:经济纠纷 时间:2022-04-20 11:09

    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某(简称原告)于2015年6月4日在被告工行新街口支行(简称被告)利用该支行的设备购买了混合型基金九泰天富改革新动力混合基金和股票型基金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基金,认购金额各10万元。2017年6月27日,九泰天富改革新...

    知假买假,你作为消费者有机会索取赔偿!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7-18 17:17

      假是消费者明知道商品是假冒伪劣的,但因为其价格相对于正品来说很便宜或者其他原因,还是购买了。这时候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消费者知假买假是否受法律保护知假买?广东高院就曾表示,欺诈是销售者单方行为,知假买假不影响定性。  一、在食品、药...

    3.15 | 山东法院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3-16 05:25

    山东法院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山东法院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案例一经营者对外卖食品是否符合食品质量标准承担举证证明责任——田某诉某米线馆买卖合同纠纷案1基本案情2021年10月,田某通过某外卖平台从某米线馆花费9元购买炒凉皮一份,其...

    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典型案例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08:17

    01  荀某诉某电子商务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价格欺诈的认定02  刘某诉某商场买卖合同纠纷案  ——生产日期标识错误的食品属于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03  王某诉某汽车公司、某汽车销售  服务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  ——产品责任纠...

    避免遗产纠纷最好方法(关于遗产纠纷怎么解决)

    来源:精选知识 时间:2022-03-14 16:58

    1、房产:适合10岁以上的孩子 为孩子购置房产的最佳时间是10岁至16岁。  在这个年龄段,孩子具有法律行为能力,18岁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买卖房产。  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说,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法律就保护谁拥有物权。  不过,父母在...

    三名"职业打假人"被批捕!最高法:不再支持职业打假!

    来源:其它 时间:2021-12-12 11:52

     1、维权为名敲诈钱财 职业打假人天津被逮2、知假买假 维权还是唯利? 3、最高法:不再支持职业打假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法办函【2017】181号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

    三名“职业打假人”被批捕!最高法:不再支持职业打假!

    来源:其它 时间:2021-10-29 14:36

      1、维权为名敲诈钱财 职业打假人天津被逮 2、知假买假 维权还是唯利?3、最高法:不再支持职业打假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法办函【2017】181号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990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重庆四中院最新二审判决:即使知假买假,保健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十倍赔偿!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1-13 14:24

    1.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均属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行为,而不属于牟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