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判例:征收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批复,是否影响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2023-06-06 11:50发布

最高法判例:征收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批复,是否影响房屋征收决定的合法性

? 裁判要点

房屋征收是否获得有关部门关于征收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批复,不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前提要求。

? 裁判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最高法行申143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黄作明。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黄作辉。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侯礼香。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陈黎,该县人民政府县长。

再审申请人黄作明、黄作辉、侯礼香(以下简称黄作明等3人)诉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兴国县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一案,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2月5日作出(2017)赣07行初200号行政判决:驳回黄作明等3人的诉讼请求。黄作明等3人不服提起上诉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6月20日作出(2018)赣行终467号行政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黄作明等3人仍不服,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黄作明等3人请求本院撤销一、二审行政判决并依法改判,确认兴国县政府《关于东街、西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兴府字〔2017〕33号,以下简称33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其申请再审的事实和理由为:⒈被申请人在制作过程中未听取被征收人意见、召集当事人听证,直接颁布征收决定公告;在未作书面征收决定的情况下,原审法院包庇被申请人,把征收决定公告视为征收决定缺乏事实根据。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国有征收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征收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完整、不合法,然而原审法院错误认定和判决,包庇了被申请人的违法事实。⒊原审法院采纳的是被申请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在认定事实时违背法律适用规则,与立法本意不符。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系兴国县政府作出的33号房屋征收决定是否符合《国有征收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本案中,再审申请人黄作明等3人的原审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确认33号房屋征收决定违法。现根据黄作明等3人的申请再审理由和原审判决的证据材料,分述如下:

(一)关于规划与计划问题。《国有征收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并应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本案中,《兴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兴国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兴国县2017年东街、西街片区棚户区改造用地的意见〉》《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兴国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地块符合总体规划的复函〉》系列发展规划文件、兴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兴国县人民代表大会《兴国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兴国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等证据材料表明,黄作明等3人主张33号房屋征收决定违反《国有征收补偿条例》第九条规定理由不能成立。

(二)关于公共利益的需要问题。根据《国有征收补偿条例》第八条第五项之规定,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于公共利益的需要。33号房屋征收决定是为了推进潋江镇平固街、肖屋街和西街片区棚户区改造提升,且该项目已分批纳入江西省2016-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及2018年国家棚户区改造计划,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黄作明等3人认为涉案项目系属于商业开发性质,缺乏相关事实证据支持。

(三)关于社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足额、专户专用问题。《国有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本案中,兴国县房地产管理局委托江西天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涉案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经兴国县维稳办审核同意备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兴国县支行2017年5月26日出具的《资金证明》表明,兴国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项目专项资金已于2017年5月20日到账。黄作明等3人主张33号房屋征收决定未组织相应部门作出合法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征收补偿费未足额到位、不能保证专款专用,无事实依据。

(四)关于征收范围及征收程序问题。根据《国有征收补偿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关于“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具有依法作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的法定职责。房屋征收是否获得有关部门关于征收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批复,不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前提要求,且兴国县政府在作出33号房屋征收决定过程中,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经过了论证和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进行了公告等法定程序。黄作明等3人以该征收决定确定的征收户数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案项目纳入省棚改计划及国家棚改计划的有关函复确定的户数不一致及征收违反法定程序为由,主张该征收决定扩大了征收范围且程序违法,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原审法院不予支持正确。

(五)关于原审审理范围。《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作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或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规范性文件依据,属于补偿争议案件中一并审查的对象,原审法院认为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并无不当。

综上,黄作明等3人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再审申请人黄作明、黄作辉、侯礼香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王晓滨

审判员  朱宏伟

审判员  李绍华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金诚轩

书记员      邱金坤

转自鲁法行谈  


相关知识

    最高法院判例:房屋征收部门对达不成协议的应及时报请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滑玉惠诉惠济区政府行政补偿案

    来源:房产纠纷 时间:2022-03-14 17:39

    【裁判要旨】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被征收人有权先获得补偿,且对补偿方式依法具有选择权。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及时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裁判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

    棚户区回迁法律法规(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来源:其它 时间:2021-08-27 22:36

    1.国家关于棚户区改造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如下:1、第六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2、第七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

    胎儿能否作为土地征收安置补偿对象

    来源:征地拆迁 时间:2022-04-20 11:38

    裁判要点 胎儿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被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本条从法律上明确规定胎儿利益保护的范围为...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这3个法律点可不能含糊!

    来源:其它 时间:2021-11-18 11:40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区域。棚改已经成为关系到千家万户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这一概念的出现频率甚至比拆迁还要高。那么棚户区改造的范围和法律依据有哪些...

    最高法判例: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房屋或宅基地,是否有权取得补偿或赔偿?

    来源:房产纠纷 时间:2021-12-29 11:05

    ?裁判要点案例一:非本集体组织成员购买农村宅基地建造房屋,一般难以按合法房屋进行补偿安置。涉案房屋项下土地为农村宅基地,当事人购买该宅基地后虽然缴纳了购买宅基地款,但其并非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其所建涉案房屋亦未经规划许可,故涉案房屋并不符...

    最高法:直管公房承租人与其承租的公房被强制拆除行为具有利害关系

    来源:其它 时间:2022-04-20 1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8)最高法行申22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任绮霞,女,汉族,1966年12月6日出生,住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河南省驻马店...

    2020年棚改项目的拆迁补偿方案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征地拆迁 时间:2021-09-01 06:25

    一、2020年棚改项目的拆迁补偿方案是怎么规定的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已然成为各个地区城市建设的重点。那么,棚户区改造到底是什么项目?其实,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实施棚户...

    最高法:“尽快明确标准”!土地征收补多少,强拆咋维权?

    来源:征地拆迁 时间:2022-04-20 11:03

    我们通过案例可以更深的了解到,遇到这些问题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征收拆迁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典型案例二  【基本案情】  2015年4月8日,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永吉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对相关的棚户区实施改造,同...

    棚改回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来源:房产纠纷 时间:2021-08-27 19:21

    一、棚改回迁房如何办理房产证对棚户区进行改造时,给予回迁房后,房屋进行首次产权登记的,需要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等,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

    经营性房屋的承租人与补偿决定之间存在利害关系

    来源:房产纠纷 时间:2022-07-23 11:48

    裁判要旨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将房屋所有权人作为被征收人,但并没有排除与房屋征收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参与补偿安置。一般而言,承租人与房屋征收行为之间不具有利害关系,不能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但是如果用于经营的房屋被征收,承租人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