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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录了3240篇文章 ·47205个问题 · 0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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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时间法律有规定吗

调岗时间法律有规定吗我国法律对调岗时间是没有作出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可以调整岗位,劳动者不能胜任现有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调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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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

下班途中出车祸算工伤吗下班路上出车祸也应该是算工伤的范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规定,员工受伤要被认定为工伤需具备三个条件:(1)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2)事故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3)非本人主要责任。因此是否可以认定工伤,需要结合员工的具体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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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辞退员工工龄超过10年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支付一定的赔偿金。赔偿金按照工龄来算,工作满一年赔该岗位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满十年赔10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半个月计算,半年以前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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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辞退赔偿标准

劳动仲裁辞退赔偿标准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补偿标准是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规定如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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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劳资纠纷

劳资纠纷也称为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员工)与投资者(用人单位)之间由于种种利益冲突而发生的纠纷。 劳资纠纷的种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类:(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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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鉴定九级大概能赔偿十五万吗

员工工伤鉴定九级大概能赔偿十五万吗伤残鉴定9级赔偿一般要多少钱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具体计算公式有:医疗费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诊疗金额 药品金额 住院服务费金额 后续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金额=交通费 住宿费 伙食费=单位职工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人数 单位职工出差食宿费标准*天数*人数 单位职工因工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人数住院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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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怎么理赔?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伤保险怎么理赔?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工伤保险是企业需要投保的强制险。是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理赔程序是怎样的呢?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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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结果不服上诉容易改判吗

劳动仲裁结果不服上诉容易改判吗 依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是不能提起上诉的,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但会不会改判,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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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给出伤残鉴定怎么办

医院不给出伤残鉴定怎么办医院是不是伤残鉴定机构所以不能办理也正常。因伤致残原因不同,申请鉴定的程序、鉴定机构、依据的鉴定标准有所不同:1、工伤致残的,工伤职工要先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领到工伤认定书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2、交通事故致残的,可以由交警队委托向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也可以由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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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劳动仲裁怎么申请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网上劳动仲裁怎么申请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怎么申请劳动仲裁最快?通往仲裁维权的道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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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报销需多久

一、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报销需多久首先工伤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一般认定下来需要一段时间一个月不到点的时间。的确申请工伤认定是需要身份证的,但一般复印件就可以了(也可能地方差异)。认定下来后等治疗结束一般才去申请工伤报销,工商报销一般很快,当月报的当月能算好,一般下个月就可以把钱打到公司账号上。所以具体需要多少时间也不定。反正是有段时间的,几个月的时间,顺利的话最少也需要2各月。社保局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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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多久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多久 试用期时间约定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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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致残如何调岗

职工因工致残如何调岗职工发生工伤后,无论评定级别高低,或多或少都会对劳动者自身的劳动能力产生一定影响,导致工作岗位应当进行适当的调整或安排。《工伤保险条例》对于职工因工致残的不同等级就劳动关系处理和工作岗位安排问题做出了不同的规定: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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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回家吃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管国君突发疾病死亡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关于是否为工作时间,午间就餐是劳动者必要的、合理的生理需求行为,与劳动者的正常工作密不可分,故管国君在单位不提供午餐的情况下回家就餐属于工作时间内;关于是否为工作岗位,管国君就餐行为实为工作之合理延伸,从本案实际情况看,公司每天安排2人值班,管国君与另一值班人员轮换就餐实为工作需要,故认定管国君事发时在工作岗位更有利于保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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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办案规则

一、劳动争议仲裁终局裁决办案规则 为了能够公平的才裁决这些问题,法律对此制定了详尽的规定,即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见下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 (以下简称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以下简称公务员法)、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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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法规关于加班费(《劳动合同法》中是怎样规定加班费的)

1.《劳动合同法》中是怎样规定加班费的 我国劳动法规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费,平时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劳动者1.5倍工资,周末加班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法定节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资。《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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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死亡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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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防疫值班猝死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针对有自媒体发文称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分院护士林燕梅在防疫值班时突发脑溢血死亡一事,8月5日,深圳光明区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已经关注到相关舆情,正在积极跟进此事。   同日,光明区卫生健康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 我们办公室主任、医政科主任都在讨论这个事情,都在写报告。   8月5日下午,林燕梅的丈夫黄先生告诉澎湃新闻,林燕梅从2016年进入中国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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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关于企业扶持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的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

1.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的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的决定?2004年6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劳动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条修改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劳动保护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各级劳动、卫生、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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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槌定音!最高院:长期“两不找”,劳资双方不具有劳动法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来源:劳人社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3939号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田某某,男,1968年1月14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陕县。委托诉讼代理人:王东星,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三环东段6号。法定代表人:于顺德,该公司董事长。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科,男,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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