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万镇山本次工伤认定申请情形,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工伤。公司起诉:万镇山的死亡不是因医院抢救无效的正常死亡,而是家属放弃治疗导致,不能认定为工伤公司认为,本案系万镇山妻子及其家属在医院救治和病情好转的情况下非法剥夺了万镇山的生命权,万镇山的死亡不是因医院抢救无效的正常死亡,而是其妻子和家属违法强制的行为造成的,是非因工死亡的行为。被诉认定工伤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故诉请判决撤销被诉...
一、六级工伤单位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补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工伤补偿项目如下: (一)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属于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范围的,全额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统筹地...
一审判决:不能苛求一个普通人在发病后对疾病可能导致的后果能严重到事关自己的生死提前作出判定,应当视同工伤一审法院认为,在认定事实方面,各当事人的主要分歧在对于突发疾病时间起算点的确认上,家属和单位认为应当是上班期间,即孙云龙感到身体不适的2017年5月17日下午,而人社局和市政府认为应当是120急救中心的医务人员到孙云龙家之时才为突发疾病的时间起算点。一审法院认为,疾病的发生、发展有一个过程,不应...
来源微信公号:东方法律检索♢ 案例索引:乐凯华光公司与南阳市人社局等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确认纠纷案【(2020)豫行申128号】♢ 基本事实:2018年9月17日,欧阳宛南抵达乐凯华光南阳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在北京分公司与客户进行技术交流,晚18时左右,经领导同意在公司食堂陪同客户就餐。餐后,欧阳宛南住宿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曙光花园望山园5号楼102号。9月18日11时20分左右,公司员工王占波发...
案例张某是一家公司的铲车工。2017年8月4日下午,张某手头无活,于是就提前下班回家,途中不幸被一辆轿车撞倒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车主负全部责任,小张无责任。公司认为,当日张某早退半个小时,事发于早退途中,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评析张某的情况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从该条...
说到签订劳动合同,想必大家并不陌生,因为我们大多人从事工作都会有这么一个过程。 但并不排除有的单位不给签订劳动合同,其实这样更有利于劳动者,因为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要求公司主张二倍工资。 跟分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没法律效力? 是有效的,但要注意细节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之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
详细案情陈林是某公司的销售,在工作期间,受两位经理指派陪客户喝酒。席间四人共喝了一瓶白酒,陈林约喝了二两,后在归家途中突然出现呕吐休克症状,两名经理赶紧将其送往医院,经诊断,陈林入院前已死亡。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司法鉴定:陈林属于心源性猝死,饮酒为猝死的诱因。得知噩耗后,陈林妻子阿慧向有关部门递送材料申请工伤认定。然而,佛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为,陈林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岗位上突然死亡,不符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xxxxx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接受(以下简称乙方)的委托,提供如下服务: 1、辞职辞退人员工作身份认定; 2、出具政审等相关证明材料; 3、出具申请办理计划生育指标证明; 4、集体户口挂靠和户口迁入迁出; 5、转正定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评; 6、为单位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7、代缴社会统筹保险,退休手续办理; 8、人事关系转接...
案 情 简 介杨某承保了石基村的酒堂工程,施工过程中杨某雇佣了付某做工。付某在工作过程中摔地受伤,后付某向番禺区人民法院提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之诉,请求杨某赔偿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费用,并要求石基村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院判决杨某向付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鉴定费、...
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有哪些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员工到劳动局告用人单位的,用人单位要承担什么后果要依据用人单位违法的事实而定,一般是承担行政处罚、赔偿等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
一、北京工资超过多少扣个人所得税北京劳动者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与全国标准是一致的,工资收入超过5000元的,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
吴一刀是贵州达顺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因向经理杨逍申请更换岗位被拒后愤而辞职。后因工作及生活诸多不顺,便产生将杨逍杀死的念头。 张玲在公司任车间运行电脑机台组长,与吴一刀无怨无仇。 2018年8月18日上午9时许,张玲在上班期间口头向备料科科长请假回公司宿舍换衣服,想不到吴一刀已事先躲在宿舍内准备刺杀杨逍,张玲在开门时吴一刀误认为张玲是杨逍,被吴一刀用刀误杀致死。 2019年1月14日,张玲家...
说到劳动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了,我们必然就只能选择采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也就是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的方式,那劳动仲裁是由那个机构来受理,以及诉讼和劳动仲裁的先后顺序。 劳动纠纷是由那个机构管辖? 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法条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之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一般民事纠纷,我...
基本案情: 王某在某砂石公司从事装载机工作。2011年4月15日,王某下班回家,在途经一商店时偶遇曾经的同事田某,双方便闲聊了一个多小时,此后各自回家。19时许,王某驾驶的摩托车与一辆拖拉机相撞,王某不幸死亡。后经事故认定,王某无责任。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王某为工伤。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 公司认为,王某下班后与他人聊天一个多小时,表明其...
一、工伤申报前需不需要履行备案程序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应于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书面备案。用人单位如遇紧急情况不能及时办理书面备案的,应先通过电话或传真告知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并于5日内向参保分中心工伤保险科补报两份《工伤事故备案表》。 2.对于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施工企业进行事故备案时,应首先向参保分中心登记部门申报《建设项目农民...
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有明文规定: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怎么办?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我国仲裁制度为一裁终局制,缩短了处理周期,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同时能够高效快捷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方便、快捷的同时又需要有合法的司法监督途径防止权利滥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
案情回顾2017年1月16日,荔湾区东沙街街道办事处聚集了30多名工人,经询问原来是广州市荔湾区依领服装厂经营者张某拖欠他们共计25.4万余元的工资,但现在老板不知所踪,为讨薪特意到街道办反映情况,鉴于事态的严重性,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处理,并依法张贴了《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要求涉事人员限时到达并接受询问和调查,但张远某并未出面处理欠薪问题...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后,故意刁难劳动者,拒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造成劳动者再就业受阻,这种行为已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用人单位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主要会导致劳动者无法再就业所带来的工资收入损失。 根据《实施〈...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