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三公司与李四公司于2016年5月签订一份《采购合同》,约定张三公司向李四公司采购一批书桌,交货地点为张三公司仓库,交货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合同签订后李四公司依约将书桌备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货物交至张三公司,但张三公司以仓库无空间为由拒不收货,李四公司多次催促张三公司接收书桌,但张三公司仍不接收,之后,该批书桌被雨水所淋,造成经济损失10万元。那么,该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呢?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本案中,李四公司的主要义务为按照约定交付货物,而张三公司作为买受人应当及时接收货物,现张三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拒不收货,造成了经济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当由张三公司承担,即张三公司应当依约将全部货款支付于李四公司。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民法典》第六百零五条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本案中,李四公司的主要义务为按照约定交付货物,而张三公司作为买受人应当及时接收货物,现张三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拒不收货,造成了经济损失10万元,该损失应当由张三公司承担,即张三公司应当依约将全部货款支付于李四公司。
消费者认为,第一,当其选定货物并支付相应价款即完成合同义务,收货是合法权利。因此,从合同法的视角,货物在途时因交易并未完成交付,所有权也并未转移,那么相应风险也不发生转移。第二,从合同相对性角度,快递公司的选择与快递费用的支付大多由网络商...
裁判要旨一、基本案情 二、法院裁判三、类似案例 四、结语 2017年11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商事纠纷案件管辖的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第一条也规定,当事人主张合同约定的送货地、到货地、验收地、安装地等为约定履行地点的,法院不予支持...
案情简介小甲在某平台APP(简称大平台)上采购了一只某品牌手表,平台网页显示进入海囤全球(简称小平台),并有全球购·正品保障·假一赔十·售后保障,意为该商品享有该平台的全球购服务,全球购商家承诺该商品为100%海外正品,并提供正品保障服务,...
买卖合同,是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最常遇见的合同类型之一。合同条款一般都是经过双方不断协商、妥协、利益博弈的动态过程。本文将通过对买卖合同主要条款的分析,争取将合同设计的相对全面合理一些。 一、货物的名称、...
问:住在A地甲先生欲将其新买不用的高级耳机出售,遂在某二手交易网站将出售信息挂出,住在B地的乙先生购得此耳机。甲先生将耳机寄到B地乙先生处后,乙先生表示对耳机质量不满,遂要求退款退货。甲先生根据网站指引退款后,乙先生却拒不退货。现甲先生...
通过微信订立的买卖合同产生纠纷,该如何确定管辖权法院? 案情: 1.张三在微信上从小帅处购买了3万元的货物,约定通过快递配送至甲地,收到货后,张三发现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在与小帅沟通未果后,遂决定向法院...
《买卖合同解释》主要内容: 《买卖合同解释》包括8个部分,总计46条,对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标的物的检验、违约责任、所有权保留、特种买卖等具体适用法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
依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合同履行地按照如下规则确定: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
1.有明确书面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的,为约定付款期限后一日;一方未按时支付的,另一方可以从次日起主张另一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2。以送货单形式提起诉讼,能够证明双方交易习惯的,以交易习惯为准;如果不能证明,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