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车位管理办法的规定是什么?
所谓地面停车位是指直接设置在小区地表,以划线分割方式标明的停车设施,一般需要得到政府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标明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结合我国实际,应该由地面停车位的使用人向业主委员会交纳使用费或租金,同时向提供看管服务的物业公司交纳看管费用。因此,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无权擅自在小区的地面设立停车位,而必须在得到业主大会的许可并与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对有关收益分配作出具体约定后,才能设立和运营地面停车位。否则,将构成无权处分的侵权行为。
二、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
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展,包括地表上空和地下空间。正是对地下空间的充分利用,才导致了地下停车位的出现。
确认地下停车位产权的归属必须有一个前提,即对地下停车位的权利结构有非常清楚的认识。只要具备构造上和使用上的独立性,即可以成为所有权的客体。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也就是说,在我国的房地产管理中,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合一。业主购买了房屋,其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即属于业主所享有。住宅房屋的地下设施,也必须依附于土地。因此,我们说地下车库、车位等设施是业主花钱买地、开发商花钱建设的。所以,如果单纯从地下车库、车位作为商品性质来看,其价值是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创造的。当住宅小区的房屋出售完毕以后,开发商如果还享有住宅小区地下车库,车位所有权,则意味着业主在享有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开发商也同时享有部分土地使用权,违反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合一行使原则。地下停车库(场)四至界明确,与其上的房屋有墙壁相隔,已成为与住房相区别的、独立的特定物,可以成为单独所有权的客体。
总之,车位在小区可能会占据比较大的面积而可能会出现让物业管理造成困难的现象,但是物业对车位管理本身就是他们的职责范围而必须要求他们根据上述规定统一对车位进行管理规划以满足所有居民的需求。
没有物业法这一说法,我国的《物权法》对小区车位规定:小区内规划的车位、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需求,通过出售、附赠等形式约定使用;占用业主共同公共用地修建的停车位属业主共有。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
为了更好的解决小区的停车问题,保持良好的停车秩序,通过对小区去年停车管理的总结,近两个月来客服中心不断的与业主、居民委员会相关部门沟通和讨论,拟定了2008年的停车管理方案,具体如下: 一、小区出入口安装一卡通智能刷卡系统,...
一、车位能不能进行买卖?能,但是分情况。如果是有产权的车位,二手房购房者可以从卖方那里进行车位购买;如果是只有使用权的车位,二手房购房者可以在办理物业交割的时候,进行车位租赁或转交,如果运气好,赶上卖家的车位使用合同到期,你可以直接办理更名...
小区地面上车位 1、小区建筑区划内规划建设的车位 建筑区的范围内规划的车位是归开发商所有,意思就是在小区的建筑规划设计时,就划为车位的,这种车位是有产权的,没有交易前十属于开发商的。这种有产权的车位,是可以购买后单独办理产权的,所以这类的...
我们都知道,现如今,买房难,买车位也很难!很多人贷款几十万,好不容易买了房,却买不起车位了,一个车位少则10万,多则几十万,比车子价格还高,还不能贷款,所以有房的已经不能算壕了,有房又有车位的才是真壕啊!而没车位的就只能停在小区了,可是在小...
人之间某小区地下车位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某小区 地下停车位相关事项,达成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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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合众瑞通投资有限公司与郭燕燕、太原市维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晋01民终143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山西合众瑞通投资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燕燕原审被告:太原市维佳物业...
一、小区车位配比标准 小区车位配比标准即停车用地总面积需要按规划人口的每人0.8平方米至1平方米设计。如果开发商出售给一个业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车位,没有买到车位的业主可以向法院申诉合同无效。住宅区应尽量分配地下的车库,地上停车率不应高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