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必须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仅适用于以专门知识和技能(如法律知识与技能、医学和医疗知识与技能、会计知识与技能等)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机构,是因为这些专门知识和技能通常只为少数的、受过专门知识教育与培训的人才所掌握,而在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个人的知识、技能、职业道德、经验等往往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与合伙企业本身的财产状况、声誉、经营管理方式等都没有直接的和必然的联系,合伙人个人的独立性极强。
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有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合伙企业法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建立执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执业风险基金用于偿付合伙人执业活动造成的债务。执业风险基金应当单独立户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二、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只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为了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特点 1、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2、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3、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责任 对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合伙企业法》允许设立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当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该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
1、责任形态的二元性 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存在两种承担不同责任的合伙人,执业合伙人对其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在这一点上,十分类似于有限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依照本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特定情况下,对合伙企业...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进行登记提交的文件有哪些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普通合伙企业的一种, 合伙企业类型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所以说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进行登记提交的文件其实和普通合伙企业提交的文件是一样的。设立合伙...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责任承担 对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合伙企业法》允许设立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当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时,该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
首先,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形式受到一定的限制。其不得以劳务出资,而普通合伙人是可以劳务出资的。因有限合伙人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必然要求其所出资的资本必须是一种实有资本,且只有通过有形的估价体系能够确定其市场价值的出资才符合有限责任的特殊...
普通合伙由2个以上普通合伙人组成,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区别如下 1、合伙企业名称不同 《...
律师回答: 般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一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是看此合伙人是否对债务的形成承担责任。如果此普通合伙人对债务的形成承担责任,那么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此普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