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要件主义,但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权利只是法律上的推定,并非绝对不可推翻。物权登记不能对抗实际不动产物权人。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生效原则,登记是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的必然要求,实践中在保护因信赖物权登记而取得不动产的善意第三人的适用上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在对物权权属有争议的当事人之间,登记的不动产物权权利人虽然在法律上推定为真正的权利人,但这种效......
裁判要旨离婚协议的性质属于合同,并非法定的能够引起物权变动的法律文书,不能直接变动不动产物权。但基于离婚协议所获得的对不动产变更登记的请求权可以排除在其之后设立的债权对不动产申请的强制执行。案情简介一、张红英与成清波原系夫妻,双方于2008年10月20日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约定:[沪房地浦字(2008)第×号]房产归女方(张红英)所有。房屋办理了按揭,成清波尚未清偿完毕。二、2011年8月万仁辉与富源贸易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成清波出具了《担保书》,后最高法院(2013)民一终字第1......
标题:欠了信用卡网贷离婚协议有效吗? 导语: 在我国,信用卡网贷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网贷风险事件屡见不鲜,导致许多家庭破裂。那么,欠了信用卡网贷离婚协议是否有效呢?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欠了信用卡网贷离婚协议有效吗? 1.协议签订合法有效 离婚协议是指双方自愿达成的一套解决婚姻关系的协议。在我国,《民法典》明确指出: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离婚通知。对方接到通知后三十日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离婚。因此,只要在离婚前三十日向对方发出离婚通......
裁判要旨:《离婚协议书》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后但并未办理过户至该子女名下的,即使已将房屋产权证书交予子女,赠与关系亦并未成立,子女对于该房产不享有所有权。《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夫妻之间对于离婚财产如何处理的安排,而并非是与其子女之间签订的书面...
实践中,常见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在不动产登记簿上仅登记一方名字,在夫妻离婚后,原有的不动产登记簿也并未进行相应变更,这种情况下,面对第三人强制执行申请,夫妻双方离婚时做出的不动产分配约定能否排除债权人的强制执行? ...
裁判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是关于执行程序中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时如何处理的规定。由于执行程序需要贯彻已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因此,在对执行异议是否成立的判断标准上,应坚持较高的、外观化的判断标准。这...
离婚后房产未变更登记,仍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申请执行的债权发生于离婚房产分割协议之后,可排除强制执行。案情介绍张红英与成清波婚姻存续期间,2008年7月购买上海浦东新区潍坊街房屋,产权登记人为成清波。该房产已办理按揭,归还贷款由成清波支付,...
因不动产物权的变动,最终取决于是否在不动产登记机关办理了合法有效的权属变更手续,故夫妻离婚协议约定共有房屋归一方所有,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该约定并不必然导致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 夫妻离婚时关于财产分配约...
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引(一)(二)(三)》,分别就:1.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办理原则及程序性问题,2.不动产执行标的引发的执行异议及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办理,3.涉及租赁及抵押财产、动产所有...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焦点问题为郝农林关于立即对涉案房产停止执行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1.郝农林提起本案执行异议之诉应当依法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
夫妻双方自己签订的离婚协议法律上有效。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对于已签订的离婚协议,一方后悔需要去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无效。参见下面的案例: 案情:2007年,作为夫妻原本十分和睦的刘某某(化名)与焦某某(化名)突然爆发了矛盾。起因是刘某某偶然发现自己的妻子焦某某在外面有第三者。愤怒的刘某某当即提出要到法院告焦某某离婚。原本做了亏心事的焦某某当然不愿把事情...
【案情】【审理】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量: 一、刘某未能办理房屋变更登记的特殊事由不能成为阻却法院执行案涉房屋份额的合理事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