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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

如何确定合同起诉地当事人想约定管辖时,在不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情况下,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已经约定管辖的,以约定的为准。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的,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合同的具体履行地是:1、买卖合同履行地问题(1)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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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个人房租减免政策

各省主要是对中小微企业实施房租减免政策,且各省的政策都有所不同。比如江苏省政府2020年2月12日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循环畅通和稳定持续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规定: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3个月的房租;资金支付困难的,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南通市《崇川区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给予中小微企业相关扶持政策的意见》规定,对承租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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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合同中承运人违约责任承担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第303条也同时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的,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我们认为,第302条应是无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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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的生效规则

格式条款的生效规则 根据《合同法》第40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52条和第53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条采取列举的方式,规定了格式条款的无效情形。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 1、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条款是否一概无效。应当认为,本条所谓免除责任,是指格式条款的制定人在格式条款中已经不合理或不正当地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责任,而且是所免除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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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代理撤诉还要给律师钱吗,风险代理合同怎么写

律师风险代理合同书范本 甲方: 乙方:山东xx律师事务所 甲方与因一事发生纠纷,特委托乙方律师风险代理。甲方与乙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达成如下风险代理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指派张*东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其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谈判,并设法达成实现债权的结果; 2、代为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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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

保险合同中格式条款的效力【案情简介】2012年2月5日,张某为其所有的奔-驰轻型客车向某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承保险种为:机动车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45万元,保险期间自2012年2月6日0时至2013年2月5日24时止。2012年7月21日14时许,张某驾驶该保险车辆时,因水坑路面积水,车辆涉水经过时,发生熄火事故,张某遂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保险公司派人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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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违约时如何计算损失

根本违约时如何计算损失在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也叫根本违约。在经济合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有两种表现:(一)卖方不履行按照客观的计算方法,损失额的计算应以货物的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标准,在以客观标准计算损失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这一标准仅适用于合同标的物价格不断上涨的情况。如果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在不断下跌,那么买方就不存在损失赔偿的计算问题。当然,如果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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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未签署合同先履行和部分履行了义务,法律是否保护

一、一方未签署合同先履行和部分履行了义务,法律是否保护 如果双方没有签定合同,但一方开始以实际行动履行合同内容,另一方以实际行动表示接受,那么双方之间的合同应当是成立的,而且合同已开始实际履行,若中途一方无正理由不想履行,则构成违约。 因未明确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合同双方已经实际履行,属于事实合同,一方没有盖章,也不影响合同效力的存在,对方要求撤场,属于违约行为,你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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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能否要求支付违约金

供电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能否要求支付违约金 《合同法》第176条规定: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由此可知,供用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供电人与用电人订立的,由供电人供应电力、用电人使用该电力并支付电费的民事协议。供用电合同是一种常见的民事合同。合同的标的,是一种特殊的商品电,由于其具有客观物质性并能为人们所使用,因而属于民法上物的一种。供电人将自己所有的电力供应给用电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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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合同中标的物是否交付

如何判断合同中标的物是否交付交付后是有单证的,直接看单证就行。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出卖人最基本的义务。交付是指标的物占有的转移。(一)交货方式民法理论将交付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两种。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民法典》替换该条例,现行《合同法》第135条规定了标的物交付的两种方式,即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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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的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吗

委托人的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出自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委托合同的注意事项:一、事务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的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详细要求,为了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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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店铺合同期限不付钱违约金怎么办

转让店铺合同期限不付钱违约金 店铺转让的,违约金按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条款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事纠纷来处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一,民事纠纷的定义及调整范围: 1,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可处分性的),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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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流程】破产清算程序开始后待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

【清算流程】破产清算程序开始后待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 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这里,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相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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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约定过低可以二次修改吗

违约责任约定过低能否进行二次修改 【案情】 谢某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在本县河东新区开发的店面一间,并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店面总价30万元,谢某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付款,合同中还约定:房屋2011年2月25日前竣工,届时房地产公司应当将经验收合格的店面交付买受人谢某,如果出卖人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的,则应当向买受人谢某支付违约金。后房地产公司2012年4月1日才交房,谢某以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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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运单的分类及内容

航空运单主要分为两大类: (一)航空主运单 凡由**运输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就称为主运单。它是**运输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和交付的依据,是航空公司和托运人订立的运输合同,每一批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航空主运单。 (二)航空分运单 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被称作航空分运单。 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除了**运输公司签发主运单外,集中托运人还要签发航空分运单。 在这中间,航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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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条款模板

合同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一、强制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的,守约方可以经仲裁或诉讼确认后,申请法院强制对方履行。 二、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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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转让合同模板7篇

  甲方(转让方代表) :  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代表) :  身份证号:  协议如下:  (1) 甲方托管班主要资源:所有学生已当前所在学生为准,现有上下铺床8张,冰箱1台,单人床2张,双人床1张,暖瓶等其他附件……  一直到现在的经营劳动费用合计 元。最后,甲方以 元的转让费用将辅导班转让予乙方。  (2)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将转让费 元支付给甲方 。  (3)托管班所租用的房屋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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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口头更改,合同仍然有效吗?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合同签订后口头更改,合同任然有效吗?小编给你解答。一、法律简析《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正式签订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口头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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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价可以低于投标价吗

合同价可以低于投标价吗投标价是指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章程的条件完成招标项方针打算(假使有的话)、动工、竣工和修补任何缺陷的投标报价。投标价需根据《招投标法》及招标文件中关于价格条款进行报价,必要时需要附投标价格明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规定:中标人的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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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有效期究竟有多久

保险合同有效期究竟有多久 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相一致,最长不超过3年; (2)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超过3年的,经所在地劳动保障、财政部门批准,社会保险补贴期限可相应延长,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由批准延长社保补贴期限的地方财政负担; (3)对2005年底前经财政、劳动保障部门核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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