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
收录了3491篇文章 ·36684个问题 · 0人关注
0

产品经销代理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平等互利、共建共赢的原则,甲方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_牌木纤维巾被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地区的总代理经销商,并就合作原则及有关事宜签定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不在该地区再增设第二家经销商,否则甲方须双倍赔偿乙方已发生...

0

保证期间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如何区分

1【案情】 2【分歧】 3【评析】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依据上述规定,债...

0

支付宝付款方式购物纠纷案件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裁判要旨】【案情】 【裁判】【评析】  网络购物(下称网购)案件的诉讼管辖,一般分为约定管辖与法定管辖。本案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权没有约定,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买卖合同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案收货地宿迁市宿豫区即为交货地,故宿迁宿豫法院作为合同履行地法院对本案享有管辖权。  首先,交货地、收货地、交付地在本案中指定的是同一个地点。交货地与收货地是同一地点站在不同角度的称谓...

0

班轮运输定义

班轮运输是海洋运输的一种方式,是指在固定的航线上,以既定的港口顺序,按照事先公布的船期表航行的水上运输方式。班轮运输适合于货流稳定、货种多、批量小的杂货运输。旅客*输一般采用班轮运输。

0

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违约条款

违约条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那什么时候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种类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即就是说,在合同一方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不能、瑕疵履行、迟延履行或迟延受领时,守约方就可向违约方主张上述违约责任。我们又该如何设计违约条款呢?...

0

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也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裁判要旨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抵押权因未办理抵押登记而未设立,债权人可以主张抵押人在抵押物价值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债权人不能就抵押物主张优先受偿。案情简介一、2012年12月24日,侯向阳(甲方)与韩福全(众邦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丽华(乙方)签订《借款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550万元。乙方提供众邦公司位于商都县商张公路北侧(工业园区)的80004平米的工业用地的国有土地使...

0

买房合同未成立,能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吗

一、买房合同未成立,能要求返还双倍定金吗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一些开发商便不退还定金。定金的约定,使得双方的权利义务处于极不平等的状态,买受人承担着巨大的风险。如果买受人真心希望购买房屋,则先期交纳的定金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只能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

0

借款合同中约定将借款人名下的财产抵押在出借人处 如不归还则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 效力如何?

  1.借款合同中约定将借款人名下的财产抵押在出借人处,如不归还则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效力如何?  律师解答:根据《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规定,这种抵押条款是无效的。实践中常见的抵押条款分为抵押和质押,抵押即不转移对抵押物品的占有,质押则指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

0

员工泄露互相打听工资是否违纪,可以解除合同吗?

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中约定传阅、打听、泄露薪资的,用人单位可以作出解除是否合法有效呢? 观点一:薪酬保密条款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由意志协商的结果,只要双方共平自愿、制定程序合法有效,应当收到法律的尊重和保护。 观点二:在薪酬保密的情况下,劳动者缺乏知情权,其同工同酬的权益无以凭借,员工有权利了解自己工资情况也有权利了解同等条件下,其他员工待遇因为这涉及企业对待员...

0

开店合伙协议合同范本

开店合伙协议合同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

0

借款合同担保,你用对了吗?

案情回顾 分析  说法  随着债权人风险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出现有关担保问题。担保是指担保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对于担保责任需要注意以下三点:  担保期间。法律规定,一般担保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即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起六个月为担保期限。本案中王阳与张波约定的还款...

0

违约行为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违约行为的主要特征有哪些1、从主体上看,违约行为人是合同关系中的当事人,即主体具有特定性。这一特点是由合同相对性理论决定的。根据合同相对性理论,只有合同当事人才有权向对方提出履行请求或承担某种义务,第三人如果实施了侵害债权的行为,虽然也发生不履行合同的后果,但第三人承担的是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2、从前提上看,违约行为是以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的。没有有效的合同关系,就没有合同义务,也就不存...

0

合同标的质量不合格算违约吗

合同标的质量不合格算违约吗合同约定标的物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本条规定了买卖合同约定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时的违约责任。主要是对合同标的物质量标准的认定。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质量标...

0

买卖合同中不保存这些证据可能会翻车

2008年6月,甲公司向丁公司货物,价值23万元,丁公司已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但甲公司至今未付货款,丁公司诉请判令甲公司向丁公司支付货款23万元,诉讼费用由甲公司负担。 法院判决 庭审中,丁公司向法院提供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用以证明其诉称的事实。甲公司认为丁公司仅凭一张增值税发票不能证明与甲公司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法院经审理认为,丁公司仅有一张增...

0

双务合同中,不安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发生冲突,该如何处理?

前言在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发现后履行一方有财产状况恶化等情形,可能危及其债权时,在后履行方未履行其债务或提供担保前,有拒绝先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该权利称之为不安抗辩权;但同时,如果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时,另一方当事人也能主张先履行抗辩权以中止合同履行。若该两者发生冲突,该如何处理呢?请看以下案例。案例周某诉重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0

承租人提前解约合同是否需要赔偿免租期

租用商业办公楼通常来说享有一定免租期。那如果承租人提前解约,是否需要赔偿免租期的损失呢? 有补足免租期租金的约定 首先,双方有没有关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要补足免租期租金的约定。如果有,且符合补足免租期租金约定的条件,那承租人就应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在此,要注意的是,关于补足免租期租金的约定要明确,如果不够明确,法院也不会予以支持。 无补足免租期租金的约定...

0

买车位注意:这类买卖合同无效!!!

有一种车位叫人防车位,那么人防车位买卖究竟有没有法律效力,受不受法律保护,请看案例:原告:周某被告:张某被告:济南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2016年5月29日,原被告三方签订了一份车位买卖合同,约定将所有权为被告张某的位于某地块(19区)东区地下车库T107出售给原告,金额总计150000元。原告于2016年5月29日交付给被告张某20000元定金,交付给被告济南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佣金5000元。诉...

0

违约金过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违约金过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

0

管辖大战!最高法:合同约定与实际签订地点不符,如何处理?(答案来了)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据此,无论涉案协议是否实际签订于双方约定的地点,人民法院均应认定该协议签订地为双方约定的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9)最高法民辖终110号上诉人(一审被告):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

0

最高法判例|合同解除权须及时行使,否则过期作废

【提要】在买卖协议、股权交易协议的起草中,买受一方通常会设置一项解除权条款,当该产品或标的与预想不符时可以拒绝买受、退出交易。一般情形下, 该条款通常约定在XX情形下,甲方可以终止(解除合同)。那么,一旦该情形出现,是否意味着买受方可以永久、长期持续地享有该解除权呢?本文所引用的案例中,买受方在得以行使解除权后仍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推进交易,被法院视为对该解除权的放弃。【正文】裁判要旨股权转让协议中...

热门文章